浙江證監局近日通報了一起并不常見的“老鼠倉”案例。一名量化基金的核心IT人員利用掌握的策略執行信息,代客交易獲利8857萬元,被罰沒合計超過1.77億元并禁入證券市場5年。 十八大以來,中國資本市場的監管力度顯著加強。公募基金行業作為重要的資產管理領域,自然成為監管重點。多位昔日明星基金經理相繼落馬,揭示出行業潛藏已久的頑疾。![]()
海富通基金的“窩案”堪稱典型。2014年,蔣征、陳紹勝、牟永寧、程崠、黃春雨五位原任或時任基金經理因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被一并移送公安機關。同公司多名基金經理涉案,暴露出個別基金公司內部控制的嚴重缺陷。
博時基金馬樂案,則以其龐大的涉案金額引起市場高度關注。馬樂操作賬戶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買賣相同股票,成交額超10億元,非法獲利近2000萬元。此案被稱為當時最大的“老鼠倉”案,最終馬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中郵基金先是2013年冠軍基金經理厲建超被立案調查,后有投資總監鄧立新在2017年案發。鄧立新操作“老鼠倉”時間長達8年,涉及巨額成交金額和非法獲利。一家公司先后兩位投資負責人涉案,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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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推移,監管手段不斷升級,查處行動持續深入。2018年后,仍有多起基金經理違法案件被查處,表明“捕鼠行動”并非一陣風。
2020年,銀華基金周可彥案引人關注。作為銀華富裕主題基金經理,周可彥將其掌握的未公開信息泄露給配偶,由配偶操作賬戶進行交易。最終,周可彥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這一案件顯示出監管范圍不斷擴大,即使是通過親屬間接作案也難以逃脫制裁。
2023年,華夏基金夏某龍案的通報表明監管的持續高壓。夏某龍作為時任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利用職務便利獲取未公開信息,控制他人賬戶進行趨同交易,最終被采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2025年,國壽安保基金李丹因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控制他人證券賬戶從事與基金未公開信息相關的趨同交易(結果為虧損),被處以60萬元罰款。
2025年,海富通基金楊寧嘉因利用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被處以5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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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來,監管對“老鼠倉”等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始終如一。
面對隱蔽性較強的“老鼠倉”行為,監管部門的查處手段也在不斷升級。 大數據分析技術的應用,使得查處工作更加精準高效。以往,監管主要依靠舉報和隨機抽查。如今, 稽查大數據系統能夠自動篩查異常交易行為,及時發現賬戶之間的關聯性,使得“老鼠倉”無所遁形。
在法制層面,《刑法修正案(七)》 將“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入刑,大大提高了違法成本。情節嚴重者不僅面臨行政處罰,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廣發基金原基金經理白金、李險峰的案件,就展示了刑事追責的嚴肅性。二人在2020年被追究刑責,彰顯了執法力度。
監管方式也從單一的事后查處,向事前預防和事中監控延伸。突襲檢查、現場巡查等監管措施常態化,形成有效震懾。
一系列“老鼠倉”案件的查處,對公募基金行業產生了深遠影響,推動行業向更加規范、透明的方向發展。只有堅守合規底線,才能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為投資者創造長期穩定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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