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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視新聞發(fā)布專題報道,直指電動自行車擋風被存在多重安全隱患,瞬間掀起全網(wǎng)討論熱潮,也讓冬季靠擋風被御寒的騎行族陷入糾結(jié)。
報道里明確羅列擋風被的風險,不僅會限制騎行者手部操作靈活性,降低車輛掌控力,寬大的尺寸還容易卷入車輪或被周邊車輛拖拽,引發(fā)剮蹭、失控等事故,部分擋風被用易燃材質(zhì)制作,充電時不拆除還可能因散熱差誘發(fā)火災(zāi)。
同時報道提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guān)規(guī)定,非機動車載物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把0.15米,多數(shù)擋風被已超標,屬非法加裝。
隨著報道發(fā)酵,多地此前的整治行動也被翻出,廣東佛山明確禁止電動自行車加裝擋風裝置,違者按規(guī)定查處;河北邢臺從10月起啟動專項整治,設(shè)52處檢查點,查到厚重擋風被直接拆除收繳;山西、遼寧、廣州、深圳等多地也出臺新規(guī),要么罰款要么收繳,整治力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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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網(wǎng)友吵的很激烈。
有部門網(wǎng)友站隊央視,認同擋風被隱患重重,有網(wǎng)友爆料自己曾因擋風被遇險,剎車時擋風被袖套夾在剎車把手間,導(dǎo)致剎不住車,撞向旁邊路人還自己摔了跟頭,自此再也不敢用,直言安全比御寒重要,尤其接送孩子,不能抱僥幸心理。
還有網(wǎng)友支持多地嚴查,覺得違規(guī)加裝本就該管,每年因擋風被引發(fā)的事故不少,江蘇淮安曾有女子整理擋風被時電動車失控,頭部砸地搶救無效去世,這種風險不能忽視,認為管控是為了守護出行安全,沒毛病。
也有網(wǎng)友態(tài)度格外激烈,直言沒騎過冬天電動車的人沒資格評判。
有網(wǎng)友怒懟坐公家小汽車上班的人,根本不懂寒風往骨頭縫里鉆的滋味,騎一冬天電動車再來說擋風被該不該用。
還列出質(zhì)疑:
腳蹬子刮擦腳踝的隱患多年沒整改,反光鏡能拓寬視野、提升安全卻受限,憑啥單查剛需的擋風被?
更有人覺得該讓騎行者自主選擇,兩害相權(quán)取其輕,凍得握不住車把更易出事,擋風被的隱患能靠慢騎規(guī)避,嚴寒卻是實打?qū)嵉恼勰ィ约旱陌踩约耗茇撠煛?/strong>
就像戴頭盔,靠引導(dǎo)自覺比生硬禁止管用,擋風被是剛需,強行收繳只會讓大家用簡陋布料自制,隱患更大,同時大家一致認同雨棚該嚴管,雨棚有金屬骨架,加寬加高車身,遮擋視線還增大風阻,容易失控側(cè)翻,碰撞時還會給路人帶來二次傷害,危及無辜者安全,嚴罰沒話說,但擋風被和雨棚不一樣,風險只關(guān)乎自己,不該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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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還有類似頭盔管控的爭議,起初多地生硬罰款收繳,后來改成宣傳引導(dǎo),大家反而慢慢養(yǎng)成自覺佩戴習慣,可見過度介入不如理性引導(dǎo)。
對比擋風被和雨棚的爭議,能明顯看出差異,雨棚加裝后徹底改變電動車結(jié)構(gòu),重心偏移、視野受阻,失控后極易波及路人,危及無辜者生命,嚴管重罰合情合理,也沒人反駁。
可擋風被只是御寒配件,不改變車身核心結(jié)構(gòu),風險僅局限于使用者自身,且能解決冬季騎行剛需,二者根本不該用同樣的方式管控。
就像網(wǎng)友說的,真要評判擋風被該不該用,先征求千萬騎行者意見,再親自體驗冬季騎行的煎熬,別站在舒適區(qū)指手畫腳。
安全固然重要,但剛需也不該被忽視,兩害相權(quán)取其輕的選擇,該交給騎車人自己做,過度介入反而背離管控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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