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識,小龍蝦今日分享第1325期,歡迎關注!
一、誤區 1:“繳滿 15 年就不用繳了”——15 年只是起點,多繳多得才是關鍵
很多參保人認為,養老保險繳滿 15 年達到領取門檻后,就可以停止繳費,這種想法其實忽略了養老金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的核心原則。
15 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并非 “繳費終止線”,僅滿足這一標準,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往往只能維持最低生活水平。
養老金的計算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兩者都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直接相關。
礎養老金部分,繳費年限每增加 1 年,待遇就會按比例提升,比如繳費 25 年比繳滿 15 年的基礎養老金可能高出 50% 以上;
個人賬戶養老金則隨繳費基數提高而積累更多資金,且享受長期復利收益。
對于在職職工來說,停止繳費不僅會導致養老金待遇大幅縮水,還會錯失單位配套繳納的統籌賬戶資金,相當于放棄了重要的福利保障。
注意:2030年以后,最低繳費年限將逐步提升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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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誤區 2:“養老金會不夠用”—— 三大支柱協同,提前規劃可實現品質養老
不少人擔心 “僅靠養老金無法覆蓋退休生活”,這種焦慮源于對養老金體系的片面認知。
我國已建立起 “三大支柱” 養老金體系,只要合理搭配、提前規劃,完全能實現 “基本生活有保障、品質需求能滿足” 的養老目標。
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是 “兜底保障”,能覆蓋日常衣食住行等基本開支;
第二支柱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是 “重要補充”,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相當于 “額外的養老金賬戶”,能顯著提升退休收入;
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商業養老險是 “品質升級” 的關鍵,可根據自身收入情況靈活配置,覆蓋旅游、養老護理、興趣培養等非必要開支。
注意:不交、少交,想多領取是不可能的,再呼吁,再覺得不公平也沒有用!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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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誤區 3:“居民養老保險不如職工險”——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保障
很多人盲目認為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低,不如職工險 “劃算”,這種觀點忽略了不同保險的適配場景。
職工險和居民險并無優劣之分,核心區別在于繳費方式、繳費水平和待遇標準,適配不同收入水平和就業狀態的人群。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高、繳費金額多,對應的養老金待遇也更高,適合有穩定工作、收入較高的上班族;
而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靈活(每年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還有政府補貼,繳費壓力小,適合靈活就業者、農民、低收入人群等無固定收入來源的群體。
對于收入有限、無法承擔職工險高額繳費的人來說,居民養老保險是不可或缺的基礎保障,總比不參保、退休后無任何收入來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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