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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通報,針對近期引發廣泛關注的飛機“鎖座”及有償選座服務問題,該機構于11月21日線上約談東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國國航、海南航空、廈門航空、深圳航空、山東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十家國內主流航空公司,明確指出部分航司通過鎖定優質座位并設置付費或積分兌換門檻的行為涉嫌違法,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提交書面報告。
鎖座亂象:消費者權益屢遭侵害
據江蘇省消保委專項調查顯示,在覆蓋國內10家主流航司的調查樣本中,所有航司的經濟艙均存在鎖座行為,購票階段鎖座比例介于19.9%至62.1%之間,平均鎖座率高達38.7%。
其中,春秋航空南京-蘭州航線鎖座比例超60%,深圳航空深圳-湛江航線超50%,海南航空、東方航空、廈門航空相關航線鎖座比例亦達40%至46%。鎖座范圍高度集中于經濟艙前排、靠窗、靠過道等消費者偏好座位,僅開放中間區域及機尾等舒適度較差的座位供免費選擇,嚴重限縮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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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消費者不滿的是解鎖機制的不透明與變相付費。調查發現,鎖定座位主要通過會員積分或里程兌換解鎖,但非會員或偶爾出行的旅客缺乏積分累積渠道,只能被動接受剩余座位。
部分航司進一步增設付費路徑,如開放積分/里程付費購買、銷售含選座券的權益禮包等,實質將“基本座位選擇權”拆分為付費服務。例如,某航司規定消費者需額外支付200元購買積分包方可解鎖前排座位,或通過購買價值300元的“優享服務包”獲得優先選座權。
法律定性:三重違法性質明確
江蘇省消保委結合調查結果指出,航司鎖座行為涉嫌違反三重法律規范:
違反《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該規定明確要求承運人應公平公正保障旅客合法權益,而航司通過鎖定優質座位制造資源稀缺性,變相剝奪消費者平等選擇權。
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航司未顯著告知鎖座規則與收費標準,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通過付費或積分門檻限制座位選擇,損害自主選擇權;按會員等級、付費能力劃分座位資源,構成歧視性分配。
違反《價格法》:機票費用已包含基礎座位使用權,航司額外收取選座費屬于“自立收費項目”,涉嫌價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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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進一步分析稱,某航司曾因“自立收費項目”被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認定違反價格法,但此后行業違規行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此次江蘇省消保委的通報,首次從法律層面系統梳理了鎖座行為的違法性,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明確依據。
整改要求:15日內提交書面方案
針對上述問題,江蘇省消保委向十家航司提出兩點明確要求:
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梳理選座規則,取消付費或積分兌換等變相付費選座模式,確保免費可選座位數量合理、分布均衡。僅允許因特殊旅客(如殘障人士、嬰幼兒旅客)預留、應急座位使用、飛行配載平衡等必要原因鎖定座位,不得將普通經濟艙基礎座位大比例納入付費范疇。
修改不公平格式條款:清理協議文本中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條款,明確航司權利邊界與告知義務。例如,某航司原條款規定“航司有權單方調整座位且無需補償”,此類條款需刪除或修改為“調整座位需提前告知并協商補償方案”。
航司需在15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江蘇省消保委將聯合民航監管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航司,將依法提起公益訴訟或移送行政處罰。
公共服務屬性不容扭曲
江蘇省消保委強調,航空運輸具有公共服務屬性,消費者購買機票后即與航司建立運輸合同關系,依法享有包括選擇合適座位在內的基本服務權利。航司通過鎖定座位變相增收的行為,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更與公共服務責任背道而馳。
數據顯示,2025年前三季度國內民航旅客運輸量達5.8億人次,鎖座行為影響范圍廣泛。消費者反映,部分航司在線值機時僅開放后排中間座位,導致家庭旅客無法相鄰就座,甚至出現“一家三口分散在機艙三處”的尷尬場景。此類現象暴露出航司在追求商業利益時,對消費者基本需求的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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