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參考歷史資料結合個人觀點進行撰寫,文末已標注相關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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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百姓)
道光十二年,安徽有一戶百姓,叫周家。
周家的周老爺子,大名周漢云,為人本分,膝下有兩個兒子,老大叫做周泳春,老二叫做周泳泰,爺仨務農為生,在當時的大清朝來說,這是極為普通的一家。
家里除了這仨人之外,還有一位,那就不是人了,而是家里的老黃狗。
這老黃狗啊,看家護院有十來年了,也是忠犬,可就在十二年的夏天,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染上了疾病,具體的癥狀是,雙眼赤紅,口流涎沫,見了人就齜牙狂吠,作勢欲撲,別說陌生人他不認識,就算是昔日的主人,它也動輒就想要咬上一口。
其實看這個癥狀,那說明這老黃狗是得了狂犬病了,那很危險,要是咬了人,人也有極大概率患病,古人不知道狂犬病,可也不能叫他亂咬人,尤其周老爺子,是個宅心仁厚的主兒,一是他擔心,這老黃狗要是趁著自己不注意跑了出去,咬傷了鄰里鄉親,如何得了?
二是這狗畢竟也養了這么多年了,能沒感情么,周老爺子也不舍得把狗給殺掉,只是叫兩個兒子把狗給一捆,關到了后院牛棚邊上的一個雜房里。
先關起來,看看之后還有沒有的治。
這狗關起來一上午,到中午,周老爺子到牛棚去牽牛,他就順道想要看看雜房里的狗怎么樣了,結果他把雜房的門剛一打開,黃狗嗖一下子就竄了出去,眨眼間就消失不見了。
原來,黃狗在極度狂躁中,早就把繩子給咬斷了,門才打開一條縫,它就奪路而逃。
周老爺子大驚失色,馬上就把倆兒子給叫了過來,老爺子是直喊啊,說壞嘍,瘋狗跑了!這畜生見人就咬,萬一傷了人,可就是天大的麻煩。
周泳春和周泳泰趕緊安慰老爺子,說父親沒事昂,我倆馬上就去把狗給尋回來。
兩兄弟立刻出門,而且為了妥帖,他們還叫上了鄰居毛添玉等人幫忙,反正有那么十來號人吧,大家一起出門,村里村外可就找上這個狗了。
田埂找了,沒有,河溝找了,沒有,樹林找了,沒有,大家伙是尋尋覓覓,從中午開始找,一直找到天黑了,月上梢頭,也沒找到這條狗,到晚上也不能再找了,都得回家吃飯,大家就都散了。
老大周泳春,心里挺煩,當時是夏天,一下午找來找去,累的他是一身汗,所以他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家附近一個打谷子的場地,鋪開一張草席,隨便一躺,一是為了納涼,二也能留意一下四周的動靜,想著也許如果黃狗經此路過,自己就能逮住它。
當然這只存在于周泳春的想象之中,因為他太累了,躺下不到三五分鐘,這蟲鳴唧唧,夜風習習還挺涼爽,很快周泳春就睡著了。
因為大家伙都是奔著不同方向去找狗的,老二周泳泰回來了,老爺子等了一會兒,沒見老大回來,心說也許老大是去鄰居家了,或者有什么別的事情,也就沒在意,吃過晚飯就睡了。
作者的老家就在北方的農村,我們這邊的農村人口就不多,年輕人也基本都出去工作了,村里邊就是些老年人,睡的都比較早,所以晚上都很安靜,古代農村那就更安靜了,到了晚上除了蟲子叫,基本上聽不到別的聲音。
時間到三更天,就是晚上的十一點到一點,正在家里睡大覺的周泳泰突然被一陣急促的犬吠聲驚醒,這犬吠,叫聲狂亂,和普通的狗叫截然不同,周泳泰一個激靈就起來了,他知道肯定是黃狗回來了。
這回是不能睡了,黃狗要是就此跑走,跑到村外去了,那也就無所謂了,但是黃狗折返回來了,要是竄到別人家里,或者是咬到晚上出門的人,那后果不堪設想啊,主要這是自家的狗,自己有連帶責任,得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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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犬傷人)
不行,必須現在就把黃狗給控制住。
除害之心頓起,周泳泰手忙腳亂穿上衣服,也顧不上叫醒父親,他在黑暗中一頓摸索,摸來摸去,摸到了靠在床邊的一桿竹銃。
這個竹銃,當時清朝的很多百姓家里都有,主要是農民用來驅趕野獸,夜間用來防身的火器,一般是填充火藥和鐵砂,聲音大,力氣更大,別說打個狗了,就是打個老虎打個熊也不在話下。
周泳泰抄起竹銃,悄然打開家門,閃身就走了出來。
門外,月色被薄云遮掩是一片昏暗,幾乎是伸手不見五指,啥也看不清,但通過聲音來分辨,聽到犬吠聲是從打谷場的方向傳來,而且時斷時續,周泳泰心中焦急,只是簡單辨明方向之后,馬上就用火石點燃了引信,估摸著犬吠傳來的方向就放了一銃。
這一銃,目的不是為了擊中黃狗,因為能見度這么低,神仙來了他也打不中,周泳泰打這一槍,主要是為了嚇唬黃狗,把它給嚇跑了,讓它跑的遠遠的,再不能傷人最好。
這一聲銃響,可謂震耳欲聾,而且火藥燃燒的那一瞬間還照亮了前方的一小片地,但周泳泰還沒來得及看清是什么,打谷場馬上就傳來了一陣凄厲痛苦的慘叫。
您說巧不巧,這一銃沒嚇到黃狗,反而結結實實的打在了打谷場睡覺的老大周泳春身上。
朝夕相處的親兄弟,這聲音周泳泰太熟悉不過了,他暗叫不好,趕緊回屋點亮了一盞油燈,這時候周老爺子也醒了,父子二人拎著燈,戰戰兢兢的往打谷場走,走到打谷場,把燈一照,一幕讓父子二人魂飛魄散的景象出現在眼前——
老大周泳春倒在血泊之中,草席已被染紅,頭,臉,肩膀各處,布滿了密密麻麻的血洞,此時周泳春的身體還在微微抽搐,血大片的從身體里滲出,眼見是活不成了。
這個時候很多鄰居們也聞聲而來,眾人是七手八腳,把周泳春抬回家,可是這傷勢太重了,還沒等請郎中,周泳春就咽氣了。
死人了,事情可就驚動了地方官府,由衙門進行了介入和審訊。
縣衙認為,周泳泰的本意啊,不是殺人,而是要打狗,所以不構成故意傷人,而且他也不知道打谷場里睡的是他大哥,如果他知道,那他肯定就不打了,所以初判,只是給周泳泰判了個流刑,當然是滿流,就是流放一輩子,終生不許回來。
這當然也是很嚴厲的處罰,但至少沒讓周泳泰殺人償命。
我們來看縣衙給出的判決原文:
該據將周泳泰依無故向有人居止放彈射箭因而殺人,若所傷係親屬犯時不知者依凡論,比照竹銃向有人居止施放傷人因而致死例擬以滿流等因咨部。
可以說,這個處罰有意無意是留了周泳泰一條命。
縣衙給出判決之后,府衙,按察司,巡撫衙門一層層往上報,最后報到了刑部,正常來說就是走個流程,但沒想到,刑部很快就把該案給駁回了。
實際上,這也在必然之中,在道光年間,清朝已經由盛轉衰,吏治是腐敗的,社會矛盾是加劇的,但是在基層鄉村,宗法制度和家族倫理依然是維系社會秩序的核心,這也是為什么刑部會對如此普通的一件殺傷人命的案件這么重視,因為這是弟殺兄,直接就沖擊了“孝悌”這一根本倫理。
當然刑部的駁回還是有理有據的,刑部有此四問。
第一,瘋狗四處傷人,大家都知道回家,為什么周泳春敢在打谷場這么一個開放式的地方睡覺?他的行為很反常。
第二,鄉村中家家戶戶都養狗,狗的叫聲大同小異,怎么就打谷場一有狗叫,周泳泰就能立刻判斷出是黃狗?他為什么如此篤定?
第三,周泳泰既然是朝著狗叫的地方放銃誤打誤撞擊中了周泳春,那么就說明當時黃狗就在周泳春睡覺的地方不遠處,你周泳泰在屋里睡覺都能聽到狗叫,黃狗就在周泳春身邊叫,他竟然沒醒?這合理嗎?
第四,案發前后,誰也沒有再見到過那只發瘋的黃狗,所有的敘述,都來自于周泳泰一面之詞。
那結合以上疑點,有沒有可能,是兄弟二人之間早有嫌隙,或者是當時發生了其它的爭執,所以周泳泰起了殺心,事后以誤殺來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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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員)
當然很有可能,但可惜的是,案件后續的走向,史料沒有記載。
只是,對于從來憨厚老實的周老爺子來說,這的確是難以承受的痛苦,兩個兒子一個慘死,一個待死,白發人送黑發人之痛苦,實在讓人唏噓。
本案記錄于《刑案匯覽》,章節是卷六,也是作者查資料的時候隨手看到的,這案子既不離奇,也不魔幻,不曲折,也沒有出人意料的結局,嚴格意義上講甚至都沒有結局,但作者還是把它給寫了下來。
因為作者覺得,歷史作家和歷史愛好者,太多人容易關注于帝王將相,才子佳人,把目光集中于宏大的歷史脈絡上,但其實,他們不才是歷史上的少數人嗎?更多的人其實是像本案中的普通百姓,他們沒有豐功偉績,在史書中沒有傳,沒有生前功名,沒有死后哀榮,更沒有墓志銘,但他們也是真實存在過的人,他們也有喜怒哀樂,離合悲歡,他們也是歷史的一部分。
而沒有他們,歷史就是不完整的。
參考資料:
《刑案匯覽》
《刑科題本》
《清宣宗實錄》
王靜.《刑案匯覽三編》所見之清代“傷”罪研究.西南政法大學,2023
森田成滿,魏敏.清代斷獄程序中的附隨性處分.法律史譯評,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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