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一家五口被鄰居殺害案宣判,被告人范孟奇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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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讓我出離憤怒了!僅僅因為一條1.5米寬的公共通道權屬爭議,兇手就手持鐵鍬與刀具接連施暴,將鄰居李先生的父母、妻子及兩名幼子殘忍殺害。
然而,這樣的慘劇并非孤例,在鄉土中國的版圖上,因土地引發的暴力沖突早已不是新聞。
從河南周口農戶因宅基地邊界糾紛投毒泄憤,到山東臨沂村民為田間排水問題持刀相向,再到四川成都因菜地邊界之爭殺死堂兄嫂,相似的悲劇在不同地域反復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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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看似由“雞毛蒜皮”引發的血案,背后都藏著一個共同的病灶:部分農民對土地抱有的極端執念,以及在這種執念驅使下形成的畸形維權心理。
這種對土地的執念,深植于農耕文明的基因之中。
在數千年的農業社會里,土地是農民安身立命的根本,“一畝三分地”不僅承載著家庭的經濟來源,更維系著家族的傳承脈絡。
祖輩墾荒拓土的汗水,代代相傳的農耕智慧,讓土地在農民心中早已超越了單純的生產資料屬性,成為一種精神圖騰。
即便城鎮化浪潮席卷鄉村,許多農村老人依然堅守著“土地是根”的信念,將宅基地的邊界、田間的田埂視作神圣不可侵犯的“領地”。
隆堯案中,范某某長期占用公共通道耕種,卻無端猜忌李先生家蓋房墊土會侵占自己的“利益范圍”,正是這種扭曲占有欲的極端爆發。
更危險的是,這種樸素的土地情感一旦缺乏正確引導,就容易異化為狹隘的地域觀念和極端維權思維。
在不少農村地區,“我的地盤我做主”的錯誤認知相當普遍,部分村民甚至將房前屋后的公共空間、村道旁的閑置地塊都劃入“私人版圖”。
有這樣一個真實案例:某村莊推進道路硬化工程時,一名村民固執地將家門前的公共路段視為“私人領地”,以“道路硬化占用自家土地”為由索要高額補償,遭拒后竟阻礙施工,寧愿雨天自己蹚泥回家,也不讓工程順利推進,最終還撥打12345舉報村委會。
這種認知偏差的本質,是對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嚴重混淆——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僅享有承包經營權或宅基地使用權,這一法律底線在部分地區卻被模糊甚至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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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收益與情感價值的嚴重錯位,進一步放大了土地糾紛的風險。從投入產出比來看,農村土地的經濟價值其實相當有限。北方地區一畝小麥加玉米全年凈利潤往往不足千元。反觀外出務工,即便從事基礎體力勞動,三天的收入就可能超過一畝地一年的凈收益。但是部分農民在農忙時寧愿讓子女請假回家務農,也不愿將土地出租給別人。
但對部分農民而言,土地的價值早已脫離金錢衡量的范疇,其承載的情感寄托和“臉面”問題,讓他們愿意為幾分地的爭議賭上一切。隆堯案中,李先生事后痛徹心扉地說:“早知道墊土會釀成如此大禍,就算把整座房子讓出去都愿意!”可在范某某眼中,那1.5米的通道關乎“尊嚴”,這種認知鴻溝最終釀成了五條人命的悲劇。
基層矛盾調解機制的缺位,是將土地糾紛推向暴力深淵的關鍵推手。
農村土地糾紛往往具有突發性強、牽扯利益復雜、易反復的特點,需要及時、專業的調解力量介入疏導。但在實際工作中,不少村委會的調解停留在“和稀泥”的層面,缺乏權威的解決方案;鄉鎮司法所等專業機構力量薄弱,難以覆蓋所有村落;而農民群體又普遍存在“怕麻煩”“講人情”的心理,不愿輕易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導致小矛盾不斷積累,最終在某個節點以極端暴力形式爆發。
隆堯案的細節顯示,案發前兩家已因通道問題爆發過兩次激烈爭吵,村委會雖曾介入調解,但僅停留在“各打五十大板”的表面安撫,并未從根本上厘清產權歸屬、化解心理芥蒂,為悲劇埋下了致命隱患。
要破解土地糾紛引發惡性犯罪的困局,必須構建“觀念引導+機制保障+經濟支撐”的三維治理體系。
首先要筑牢法治觀念根基,精準破解認知誤區。司法行政部門可結合“民法典宣傳月”、“三下鄉”等活動,通過鄉村大喇叭循環播報、以案釋法宣講會、典型案例警示欄等形式,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法律邊界講清楚,讓“公共通道歸集體”“門前道路非私有”等常識深入人心。
同時要結合鄉土特點,培育“法律明白人”隊伍,用農民聽得懂的方言土話普及法律知識,再融入“鄰里禮讓”“守望相助”的傳統美德教育,引導群眾理性處理矛盾。
其次要織密基層矛盾化解網絡,筑牢風險防控防線。村委會應建立土地糾紛常態化排查機制,對宅基地邊界、田間排水等高發領域定期巡查,做到早發現、早介入;鄉鎮層面要組建由法律工作者、退休干部、鄉賢等組成的專業調解隊伍,提升矛盾化解的公信力;同時要簡化法律援助流程,為經濟困難村民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和訴訟代理服務,打通依法維權的“最后一公里”。隆堯案的慘痛教訓證明,任何一次調解的敷衍了事,都可能成為暴力犯罪的“催化劑”。
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在于拓寬經濟增收渠道,弱化土地的情感捆綁。只有讓農民擺脫對土地的單一依賴,才能從源頭上消解極端執念。地方政府應加大對農村特色產業的扶持力度,培育農產品深加工、鄉村民宿、直播帶貨等新型業態,讓農民在土地之外獲得更穩定的收入;同時要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服務體系,開展針對性技能培訓,幫助村民有序外出務工,讓“打工三天收益超種地一年”成為可感知的現實,逐步轉變“以地為生”的傳統觀念。
隆堯案的血痕,是鄉村治理現代化進程中一道深刻的傷疤。五條鮮活生命的逝去,兩個家庭的徹底崩塌,都在拷問著我們:如何讓“三尺巷”的禮讓精神重回鄉土?如何讓法治光芒照亮鄉村的每一個角落?
當農民不再將土地視為唯一的尊嚴寄托,當基層矛盾能在萌芽狀態得到化解,當法治觀念真正融入鄉村血脈,這樣的悲劇才能徹底絕跡。這不僅是守護千萬農村家庭安寧的現實需要,更是鄉村振興戰略不可或缺的人文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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