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距離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施行只剩下最后一個月。從2026年1月1日起,這部法律中的第136條將生效,這一條規定,包括吸毒在內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原則上都應該被封存起來,除了國家機關辦案或者特定單位依法查詢外,不能向任何人或單位提供。表面上看,這似乎是一個充滿人情味的改動,是為了給那些曾經犯錯的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讓他們不再因為一個污點而處處受限,這背后體現的,是對個人隱私的尊重和對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的期許。然而,就是這樣一個看似進步的法律條款,卻在社會上,尤其是在網絡上,掀起了巨大的波瀾和深深的憂慮。
公眾的恐懼,其最根本的邏輯,是害怕我們重蹈西方的覆轍。我們親眼看到,像美國、加拿大這些國家的毒品泛濫,就是從放松對吸毒者的管控,從所謂的“人性化”對待開始的。他們的今天,會不會是我們的明天?
首先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吸毒這個行為,跟我們平時說的那些打架斗毆、尋釁滋事之類的治安違法行為,根本就不是一個量級的事情。
吸毒背后是一個龐大而罪惡的黑色產業鏈。有吸毒的消費市場,才會有制毒、販毒的源頭。更可怕的是,毒品具有極強的成癮性,復吸率高得驚人,根據研究,這個數字可以達到88%到98%。這意味著,一旦沾上,就極難擺脫,它會像一個惡魔一樣糾纏人的一生。一個吸毒者,不僅僅是傷害他自己,他為了籌集毒資,很可能會去偷、去搶、去騙,引發一系列的次生犯罪,對社會治安造成持續性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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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這樣一種高復發率、高危害性的行為記錄輕易封存,會不會讓社會失去對這些高危人群的必要警惕和管控?比如社區戒毒,就需要掌握吸毒人員的信息才能進行有效管理,如果信息一封存,社區管控要如何實施?
而且,我們現在面臨的國際禁毒環境,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惡劣的。全世界的吸毒人口已經達到了一個恐怖的數字,大約有3億人用過毒品,其中將近4000萬人是成癮的“癮君子”。
更要命的是,毒品的種類和形態也在發生劇變。世界毒品市場的主流,已經被以冰毒、搖頭丸和芬太尼為代表的合成毒品所占據。這些合成毒品制作更簡單、藥效更猛烈、危害也更大。
就在這樣一個全球毒品泛濫如洪水猛獸的時刻,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非但沒有加強管控,反而在禁毒的戰場上一路“躺平”,甚至玩起了“吸毒合法化”的危險游戲。而西方的這種“擺爛”,直接給我們中國的禁毒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外部壓力。當毒品在境外唾手可得,甚至被包裝成潮流文化的時候,我們守衛國門的壓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根據2025年前三季度的數據,全國在邊境地區就偵辦了大量妨害國境管理的犯罪案件,繳獲了1.35噸毒品和大量槍支彈藥。這說明,境外的毒品和暴力正在瘋狂地向我們滲透。
面對如此嚴峻的內外部形勢,我們國家的禁毒形勢,雖然總體可控,但也絕不容樂觀。從2019年到2022年,全國平均每年破獲毒品案件約11.3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約14.7萬人。到了2024年,一年就查處了19.3萬人次的吸毒人員,繳獲的毒品重量更是高達26.7噸。
這些冰冷的數字背后,是一個個支離破碎的家庭和一條條被毒品吞噬的生命。更值得警惕的是,吸毒群體的范圍在擴大,不僅有低齡化的趨勢,也開始向高齡人群蔓延,甚至滲透到了社會的各個階層和職業當中。新型毒品的偽裝性也越來越強,有的看起來像糖果,有的聞起來像奶茶,對青少年充滿了誘惑。
我們能取得今天禁毒戰爭的基本勝利,是付出了巨大代價的。每年,我們有300多名緝毒警察在與毒販的殊死搏斗中獻出寶貴的生命,國家財政為此投入的資金高達2000億元。這是用鮮血和金錢筑起的防線,來之不易。在這樣的背景下,任何一項可能削弱這條防線的政策,都必須慎之又慎。我們不能簡單地、一元化地只從保護吸毒者個人隱私的角度去思考問題,而必須將它放到整個國家治理的大系統里去考量。禁毒,在中國的話語體系里,從來都不只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問題或社會問題,它是一個政治問題,關系到國家穩定和民族存亡
這里有一個非常有說服力的對比。過去,我們對艾滋病患者的信息是嚴格保密的,結果怎么樣?2006年,全國艾滋病感染者是18.3萬人,到了2024年,這個數字超過了140萬,增長得非常快。因為信息不公開,失去了社會的監督和警示作用,反而導致了更大范圍的傳播。
反觀吸毒,我們一直以來都是公開管控,2006年全國有116萬吸毒人員,到了2024年,這個數字減少到了74.7萬。一增一減,清晰地說明,對于這種具有巨大社會危害性的問題,公開本身就是一種有效的監督和治理手段。
更重要的是,對于毒品,我們中華民族有著深入骨髓的歷史傷痛。我們永遠不能忘記一百多年前的鴉片戰爭,毒品是如何摧毀了國人的身體和意志,讓一個泱泱大國淪為任人宰割的“東亞病夫”。所以我們決不能再走那條老路,那是一條自我毀滅的路。
因此,保護吸毒者的隱私,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不能以犧牲社會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為代價。公眾的知情權同樣需要被保護。一個企業在招聘員工時,特別是一些特殊崗位,比如飛行員、司機、醫生、教師、廚師,他們當然有權利知道應聘者是否有吸毒史,因為這直接關系到成千上萬人的生命安全。如果這些記錄被簡單地一封了之,就等于剝奪了公眾的這種基本知情權和自我保護的權利。
即將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36條,雖然初衷可能是好的,但在吸毒記錄封存這個問題上,確實存在著巨大的風險和爭議。它可能會動搖我們國家長期以來堅持的對毒品“零容忍”的國策,為禁毒長城打開一個危險的缺口。
西方的慘痛教訓歷歷在目,我們民族的歷史傷痛言猶在耳。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在毒品這個關乎國家民族生死存亡的根本問題上,我們冒不起任何風險,也絕不能有絲毫的動搖和退讓。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不能僅僅考慮單一的法學理論,更需要有政治的維度、歷史的維度和國家治理的全局觀。我們希望,在法律正式實施前的這最后一個月里,相關的討論能夠更加深入,能夠充分評估其可能帶來的負面效果,并對適用范圍進行更科學、更細致的劃分,確保我們的禁毒防線固若金湯,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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