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士今年27歲,目前在杭州工作,因家里催婚,她就在某網絡平臺上評論留言,然后有人主動找到她,給她打電話,讓她來某機構進行約談了解情況,約定在最近線下見面,見面后,機構工人人員一直聊跟她聊天,她就跟著機構工作人員的節奏走,她說就被誘導洗腦了,最后進行了支付,對方向她承諾六個月的服務,至少保證有6個及以上男嘉賓,她說當時腦子不理智、不清醒。
金女士介紹,當天下午就給杭州某公司支付了38000元,簽署了一份會員服務合同,服務期限六個月,說是如果匹配成功結婚,還會有一筆1萬多元的返款。
金女士說,在來公司面談前,工作人員在微信上給她發過三位男嘉賓的信息,條件都還可以,“紅娘還說你這個條件人家也很滿意的了,就等我們認證了”,不過,金女士說,簽完合同沒多久自己后悔了。
她說后悔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她馬上要回老家上班,所以杭州這邊可能就不再需要這樣的服務了,而且她也沒有進行任何服務,二是她覺得合同里有一些霸王條款,當時也沒有跟她仔細說出這些情況,也沒有說到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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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寫著,甲方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根據已經向甲方提供的服務進度,扣除相應的服務費用及違約金,按照合同總金額的20%收取,也就是說,金女士這一單違約金最高會收7600元,不過金女士覺得,自己還沒開始享受服務,服務進度當然很低很低,希望能夠全額退回,這家公司位于杭州上城區錢塘航空大廈,一行人來到這里,負責人不在,晚些時候對方通過電話聯系了記者,稱一切按照合同內容進行。
金女士反饋,現場雙方沒有協商一致,之后她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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