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治日報》報道,近期,不少品牌商品廣告中的“小字陷阱”引發消費者吐槽。廣告主體以醒目大字、生動視頻突出折扣力度、產品功效等核心賣點吸引眼球,而關鍵的限制條件與免責聲明等,則以字體微小、顏色暗淡的形式藏匿于角落,試圖以模糊表達規避法律責任。這種小心機,實在不討喜。
市場的健康發展,從來不是靠“腦筋急轉彎”式的營銷取勝。廣告中的“大字吸睛、小字埋雷”,已成行業里反復發作的“牛皮癬”。這種將核心賣點放大、關鍵限制縮小的套路,看似是商家耍的小聰明,實則是對市場誠信的公然踐踏,更觸碰了法律與道德的雙重底線。
“小字陷阱”的本質,是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的隱性欺詐。商家精準拿捏消費者“重亮點、輕細節”的閱讀習慣,以醒目設計制造認知偏差,用模糊注解規避責任風險。這些藏在角落的小字,不僅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更讓交易淪為充滿算計的博弈,最終侵蝕著商業活動最珍貴的信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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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妄圖以“法無禁止即可為”作為抵擋輿論討伐的擋箭牌,實則早已觸碰法律的底線紅線。《廣告法》明確要求宣傳內容“準確、清楚、明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亦規定信息披露需“真實全面”。盡管法規未細化字體大小標準,但《民法典》的誠信原則這一“帝王條款”,早已為商業行為劃定底線。
根治“小字陷阱”,需構建法規、監管與社會監督的三重防線。立法層面應盡快明確標注規范,比如限定關鍵信息字體不小于主文案的七成,禁止用近似色隱藏內容;監管部門需以技術賦能篩查,對典型案例重拳出擊,形成震懾效應;同時激活消費者力量,簡化維權流程,讓“為自己維權”成為監督常態。那些將誠信寫在明處的品牌,才能行穩致遠。
文/何高峰
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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