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西安的王女士向信號新聞反映,今年5月份她通過微博錢包借錢服務辦理了一筆借款,在還款一段時間后,發現除了本金和利息外,還有一筆她從來不知情的擔保綜合服務費,導致實際借款利率遠高于借款合同中標注的8.5%,甚至超過24%。王女士表示,擔保綜合服務費具體金額等部分合同信息在借款成功前并不顯示,只有在最終確認借款后才會生成。
一鍵同意簽署全部合同 還有一筆沒有見過的擔保綜合服務費
2024年10月,失業后的王女士為維持日常開支,通過微博錢包多次借款應急,目前還有6筆借款在還款中。王女士表示,今年5月份,她在微博錢包借了一筆3800元的借款,分12期償還,每期需還款381.76元。王女士在還款時計算了一下利率,這筆3800元的借款總共需要還4581.12元,其中利息達781.12元,綜合年化利率遠超24%。王女士算了一下發現,實際利率遠高于借款合同中所標注的8.5%借款利率。她在翻看合同時發現了一份《委托保證合同》,以及一筆從來沒有見過的擔保綜合服務費,總共603.84元,包含在總還款的4581.12元中,隨每期還款進行支付。
王女士回憶,當時整個借款過程并不復雜,“所有合同都不需要點開查看,直接一鍵同意就能簽署全部合同,也沒有強制閱讀。”王女士表示,她此前并沒有發現還有《委托保證合同》,“還款賬單只顯示應還款總金額,無法看到還款金額中具體包含什么費用。”
據了解,微博錢包·借錢平臺服務由北京微聚未來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微聚智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號新聞聯系到微博錢包,工作人員表示平臺收費嚴格遵守合規要求,擔保類費用由擔保方收取,且基于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信號新聞就隱藏擔保類費用等相關問題向微博錢包發送采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信號新聞看到,王女士的這筆借款資金提供方為小薇科技小額再貸款(大連)股份有限公司。信號新聞聯系到這家公司,工作人員證實了公司與微博錢包有合作關系,并表示作為放款方只會收取本金和利息。
王女士提供的《委托保證合同》中顯示,服務提供方為咸陽華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和重慶市與眾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借款人向咸陽華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支付擔保綜合服務費603.84元。信號新聞通過企查查平臺,查詢到了重慶市與眾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預留的聯系電話,發現該號碼疑似代記賬公司電話,始終響鈴無人接聽。信號新聞聯系到咸陽華瑞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會與平臺進行核實。
借款前部分合同信息空白 最終確認后才會生成
信號新聞注意到,從微博App進入微博錢包,在“借錢”服務處標注著息費透明、快速到賬、持牌機構。既然有“息費透明”的承諾,又怎么會出現像王女士這樣,還錢還了一大半才發現有額外費用的情況呢?
王女士提供的演示視頻顯示,在微博錢包填寫借款金額900元、選擇12個月借款時限后,點擊“還款計劃”,頁面只顯示每期還款總額為90.42元,并沒有標注借款利率及其中包含的具體費用,僅在下方注明“實際還款金額和優惠金額以放款后生成的還款計劃為準,實際還款金額已包含本金、利息及息費等”。此時再點擊下一步,出現“借款詳情”,會顯示優先匹配的借款服務提供方及《特別說明》、《借款相關協議》,再點擊“同意以上內容并確認借款”便可一鍵全部同意,無需逐一點開查看協議詳情。
如果仔細閱讀《特別說明》就會發現其中一條關鍵信息:“《借款相關協議》合同模版中具體借款服務提供方的部分合同信息在確認借款時暫無法確定,上述信息最終確認后由系統自動匹配帶入并生成。”
再點開《借款相關協議》后出現借款合同、委托保證合同、個人信息授權書等11個合同,而委托保證合同僅注明擔保綜合服務費年化費率為27.8%,也沒有明確具體費用金額。
金融機構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認為,如果擔保綜合服務費年化費率超過了24%,那么這樣的費用可能是不合法的。另外,金融機構應當履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義務,讓借款人清楚知曉所有收費項目及其收費標準。如果借款人在不知曉實際費用的情況下簽署了合同,且合同中關鍵信息缺失,特別是當這種做法是為了隱藏額外費用時,這可能是違規的行為。(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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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視頻中擔保綜合服務費年化費率為27.8%,未明確具體費用金額。(來源:受訪者)
來源: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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