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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鰻財經》文/電鰻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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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陽光焦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集團”)是一家集原煤洗選、焦炭冶煉、煤焦油加工、精細化工等業務為一體的循環經濟型企業集團。2025年6月30日,陽光集團更新了IPO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再度向資本市場發起沖擊。
回顧陽光集團申報材料,《電鰻財經》經研究發現,陽光集團有禹門口供水股東合作背景、安全事故死亡員工補償差異、銷售費用中招待費用增幅大、銀行借款集中到期等問題值得關注。
陽光集團與禹門口供水少數股東的合作背景值得關注
陽光集團子公司河津禹門口黃河工業供水有限公司(簡稱“禹門口供水”)成立于2002年12月5日,陽光集團持股76.60%、山西禹門口引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持股20.08%、薛鵬斌持股2.85%、張極持股0.48%,陽光集團出于保障其生產中工業用水的供應穩定性而決定投資禹門口供水。
招股書顯示,薛鵬斌于1986年5月出生,2010年7月畢業于山西財經大學,2010年至2013年就職于華夏銀行運城支行,后自主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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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啟信寶
啟信寶顯示,薛鵬斌首次出現在禹門口供水股東名單中的時間是2011年,此時薛鵬斌剛大學畢業一年。陽光集團并未說明選擇薛鵬斌共同投資禹門口供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當時股東名單中還有另外一名自然人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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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啟信寶
目前,禹門口供水另一位自然人股東是比薛鵬斌更年輕的張極,1989年1月出生。2015年畢業于中國地質大學,2019至今任河津市明星房地產辦公室主任。
收購殼公司
山西陽光卓越工程有限公司(簡稱“陽光卓越”)成立于2022年6月23日,系陽光集團于2025年4月17日通過收購取得,報告期內不屬于陽光集團的子公司。
查詢啟信寶可知,陽光卓越自2022年至2024年社保人數為0,被陽光集團收購時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5萬元。陽光集團未提及此次收購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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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啟信寶
生產安全事故頻發,對死亡員工補助額差異大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招股說明書簽署日,陽光集團及其子公司共發生3起導致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
事故一:安昆新能源“7·6”機械傷害事故,2022年7月5日,安昆新能源輸運裝置區甲工段曹某被卷入導向滾筒后掉落,送醫后被宣告死亡。事故調查組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出具《山西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7·6”機械傷害一般事故調查報告》顯示,本次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如下:曹某安全意識淡薄,違規進入運轉的管狀皮帶輸送機下部作業,身體不慎被卷入導向滾筒,是發生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安昆新能源存在安全設施不到位、安全警示標志設置不到位等問題。2022 年 8 月 15 日,運城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出具《關于山西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7·6”機械傷害一般事故調查報告審核意見的復函》(運安辦函[2022]29 號),原則同意《事故調查報告》中事故原因分析、性質認定、防范措施建議和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2022年8月15日,安昆新能源與逝世員工曹某家屬簽署了《補助協議》,約定安昆新能源已按法律規定為曹某交納保險,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鑒于曹某家庭情況,安昆新能源從人道主義出發,補償曹某家屬15萬元。
事故二:陽光集團“8·8”中毒事故,2024年8月8日,化產裝置區文某對2#硫泡沫槽攪拌機電機潤滑保養時掉落至硫泡沫槽內,文某被救出送醫后被宣告死亡。事故調查組認定:山西陽光焦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8·8”事故是一起因密封的不銹鋼板點焊焊接不到位,焊接處腐蝕,風險辨識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到位,造成人員跌落、中毒后淹溺致死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4年8月12日,陽光集團與逝世員工文某家屬簽署了《補助協議》,約定陽光集團已按法律規定為文某交納保險,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陽光集團從人道主義出發,補償文某家屬16萬元。2024年8月,陽光集團共計向文某家屬支付了補助金16萬元。
事故三:安昆新能源“1·6”窒息事故,維保工丁某、史某2人在未經受限空間作業許可,未采取可靠的個人安全措施情況下擅自進入地下管溝作業,獲救就診后死亡。2025年1月7日,安昆新能源與逝世員工史某家屬簽署了《補助協議》,約定安昆新能源已按法律規定為史某交納工傷保險,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安昆新能源支付史某家屬人民幣126萬元,其中包括安昆新能源墊付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以及支付的人道主義補助。
2025年1月10日,安昆新能源與逝世員工丁某家屬簽署了《補助協議》,約定安昆新能源已按法律規定為丁某交納工傷保險,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安昆新能源支付丁某家屬人民幣133萬元,其中包括安昆新能源墊付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以及支付的人道主義補助。
從招股書披露的三起事故看,事故一有運城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出具《關于山西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7·6”機械傷害一般事故調查報告審核意見的復函》,事故二和事故三并未提到有相應的“事故調查報告審核意見的復函”。此外,三起事故雖然都提到涉事單位為事故受害人“交納工傷保險,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補助金額差異巨大。事故三中,安昆新能源支付史某家屬人民幣126萬元,其中包括安昆新能源墊付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以及支付的人道主義補助。安昆新能源支付丁某家屬人民幣133萬元,其中包括安昆新能源墊付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以及支付的人道主義補助。相關企業對事故三逝世員工家屬支付的款項總額遠超支付給事故一曹某家屬和事故二文某家屬的金額。招股說明書并未對此詳細說明。
銷售費用中招待費增幅顯著,管理費用中其他費用持續增加
招股書顯示,銷售費用中招待費用快速增長,2022年、2023年、2024年陽光集團營業收入分別為2,043,752.15萬元,1,819,416.765萬元、1,582,974.95萬元,2023年營業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長-10.98%,2024年營業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長-13.00%。營業收入逐年下降。但是,2022年、2023年、2024年銷售費用中的招待費分別為383.82萬元、378.07萬元、660.87萬元,2023年銷售費用中的招待費比上年同期增長-1.50%,2024年銷售費用中的招待費比上年同期增長74.80%。
營業收入邊下降,銷售中的招待費用邊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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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招股說明書(申報稿)2025
此外,2022年、2023年、2024年管理費用中辦公費用、耗材費用逐年下降,但其他費用持續增加。2022年、2023年、2024年管理費用中其他費用分別為582.26萬元、896.43萬元、987.50萬元。2024年的其他費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16%,比2022年同期增加69.60%。招股說明書并未提及此變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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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招股說明書(申報稿)2025
經營有待改善,合作銀行增加,銀行平均授信額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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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招股說明書(申報稿)2025
2024年12月31日,陽光集團貨幣資金為1,658,900,288.02元,2024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6,667,822.75元,僅占資產負債表日貨幣資金額的2.81%。2025年到期的銀行借款卻高達2,754,400,000.00元!
截至 2022 年末,陽光集團與 11 家金融機構簽訂了綜合授信協議,實際授信額度為 449,900.00 萬元,每家銀行平均授信40,900.00萬元。
截至 2023 年末,陽光集團與 13 家金融機構簽訂了綜合授信協議,實際授信額度為 607,400.00 萬元,每家銀行平均授信46,723.08萬元。
截至 2024 年末,陽光集團與 14 家金融機構簽訂了綜合授信協議,實際授信額度為 533,150.00 萬元,每家銀行平均授信38,082.10萬元。
2024年每家銀行平均授信比2022年同期下降6.89%,比2023年同期下降18.49%。
主要經營性資產質押、抵押后,新增股權質押
招股說明書顯示,為獲得銀行借款及融資租賃款,陽光集團目前部分房產、機器設備、土地使用權、應收賬款已進行質押和抵押。
查詢啟信寶可知,陽光集團2025年新增股權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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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啟信寶
從歷次招股說明書披露信息及相關媒體報道可知,陽光集團融資、上市一波三折。根據薛靛民出具的確認函,其本人于2011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間,為回購陽光集團其他股東所持有公司股份之事項,而向陽光集團或第三方的借款及對應借款利息已全額償還。第三方與薛靛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已徹底終止,第三方對薛靛民不再享有任何債權,亦不存在任何糾紛和潛在糾紛。2011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期間薛靛民回購股份的相關資金來源于自有和自籌資金(借款),相關借款已償還完畢。此外,招股說明書提及,公司主要產品焦炭的下游應用領域以鋼鐵為主,近年來,由于國內房地產等終端需求不振,國內鋼廠利潤保持低位,高爐提產意愿不強,其需求不足直接導致焦炭市場價格低迷,焦化行業逐漸下滑至周期低谷。未來,若鋼鐵等下游領域難以得到有效拉動,公司焦炭利潤空間將持續承壓,面臨業績向下波動的風險,極端情況下有可能導致公司出現發行上市當年營業利潤下滑50%甚至虧損的風險。《電鰻財經》將對陽光集團上市進展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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