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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首日,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金美信消金”)收到了來自監管的120萬元罰單。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顯示,金美信消金融存在第三方合作機構管理不到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不到位、個人消費貸款業務調查審查不審慎,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120萬元同時對兩名責任人莊雅蘭、周忠德(金美信消金總經理)給于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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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機構管理管理不當通常包括:準入管理不嚴格,如未對合作機構的資質、信譽、風控能力等進行充分審核;合作模式不規范,如將核心風控環節外包給合作機構;貸后管理缺失,如對合作機構監督不足,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合作機構催收不規范等違規行為……
當然,金美信消金具體因如何不當被處罰不得而知,不過經理人網觀察發現,其至少存在準入管理不嚴格和貸后管理缺失兩項不當之處。
其一,根據金美信消金11月于官網更新披露的第三方合作機構名單,其共與32家引流機構、13家擔保機構及5家委外催收機構合作,其中不乏存在曾被公開通報或被指存在合規問題的小型助貸平臺。
如,眾利數字科技(廣州)有限公司曾因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在去年7月被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公開通報;2025年7月被移出而在最新名單中又被添加的深圳信合元科技有限公司,其旗下“百順寶”平臺曾被指在借款過程強制收取“會員權益費”“商品分期費”。
當然,存在合作機構管理問題的并非金美信消金一家。
2024年7月,興業消金融因“未按規定及時終止與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第三方機構合作”等問題被罰款170萬元;12月,中銀消金融因存在“對合作機構管理未盡職”等問題被罰款90萬元。今年6月,陽光消金也因“合作機構管理不到位”等四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被罰款140萬元。
其二,金美信消金對合作結構貸后管理的缺失只要在于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合作機構催收不規范等違規行為。
根據金美信消金自身披露的年度報告,2024年該公司共計接收外部轉辦投訴1743筆,其中因債務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訴1173筆,占比67.30%;因定價收費引起的投訴310筆,占比17.79%;因金融機構管理制度、業務規則與流程引起的投訴255筆,占比14.63%。
可見,催收不規范問題已經是金美信消金的重災區,要知道2022年金美信消金的投訴案件還僅有233筆,其中事關催收的也僅112筆。
黑貓投訴平臺上的數據也窺斑見豹,截至12月2日金美信消金累計投訴1986筆,其中不乏指向違規收取擔保費、強制收取高額會員費、暴力催收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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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不僅限于對合作機構的貸后管理不到位,這也涉及到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而細數監管對消金公司下的罰單,金美信消金是為數不多被直接點出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不到位的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這已是今年金美信消金的第二張大額罰單。
2025年6月份,金美信消金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分行罰款82萬元。
半年內連續收到來自不同監管部門的罰單,可見金美信消金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存在系統性缺失。
這種系統性缺失的原因獲可在金美信消金的處境中找到。
金美信消金成立于2018年4月,是經批準設立的首家兩岸合資消費金融公司,由臺灣中國信托商業銀行、廈門金圓金控和國美控股各持股34%、33%、33%。
"兩岸合資"“均衡的股權結構”雖是金美信消金,但也導致該公司股東在資金投入意愿和經營決策的分歧,如2022年6月金美信消金曾獲批增資至10億元,但因股東未能在時限內達成一致致使增資方案失敗,至今其注冊資本仍未達到 “注冊資本不低于10億元” 要求。
對比同行業,金美信消金也被遠遠甩在身后,2024年甚至出現了資產收縮、利潤大幅下滑。
2024年末,金美信消金融累計放款482億元,服務客戶數437萬人,2024年新增放款89億元,在貸余額53.3億元;資產總額為55.16億元,與上年末相比下降12.6%;實現凈利潤2056萬元,同比大幅下降71.4%。
如此情況下,金美信消金開始加速布局線上化業務,尤其是通過助貸模式拓展市場,截至2023年9月其線上業務(以助貸為主的極速貸)占比已達到85.84%,線下自營業務(生活貸)占比為14.16%。
憑借助貸模式,金美信消金得以在競爭日益激烈的消金行業占據一席之地,但該模式極易出現助貸合作機構違規收集信息、暴力催收等問題。也就是,消金公司需要再規模業績和合規管理間做某種取舍,而金美信顯然將天平傾向業績。
不過,金融監管持續強化的當下,重規模輕合規顯然是無法長久持續的。
行業趨勢告訴我們,合規意識淡薄、經營管理粗放的企業必將被市場淘汰。對于金美信消金這樣的中小機構而言,當務之急是正視問題、徹底整改,在規范發展中尋找差異化競爭優勢,否則將面臨更加嚴峻的生存挑戰。
來源:經理人網
作者:南豈珵
編輯:曹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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