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搞清楚這幾個官職的區別,得先了解宋朝的軍事制度。宋朝軍事制度的核心就一條:防止武將造反。怎么防止呢?就是不給武將長期、獨立的兵權。
都督、督護、刺史等這些在唐朝權傾一時的官職,在宋朝都成了虛銜,只表示品級、待遇,沒有任何實際權力。比如刺史不去州里管事,都督也沒軍隊可管,統統都是虛的。
那么,實際工作誰來做呢?這就有了我們今天要說的“差遣”,也就是臨時工。所謂“宣撫使、安撫使、制置使、統制、都統制”,全都是“差遣”,不是正式官職,相當于臨時指派的“項目負責人”。
既然是臨時工,皇帝可以隨時任命,隨時撤換,而且你只有執行權,沒有所有權,想造反?門兒都沒有。
下面就一個個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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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撫使
這是最高等級的“差遣”之一,一般由文官擔任,也有少數武將。宣撫使相當于全國或數路(路是宋朝的行政區,大概相當于現在的省)的軍事總指揮,權力非常大,可以統籌轄區內的所有軍隊,并有調動、獎懲的權力。
比如南宋初年,抗金名將岳飛、韓世忠、劉光世,這三位在名義上都歸宣撫使張俊節制。但要注意,宣撫使仍是臨時工,任務結束就收回權力。
2、安撫使
安撫使比宣撫使級別低,通常負責一路的軍事和民政,相當于省長兼省軍區司令。在和平時期,安撫使主要負責治安、民兵等;戰爭時期,則可能統轄正規軍作戰。
比如大名鼎鼎的范仲淹、辛棄疾,都曾擔任過安撫使。尤其是辛棄疾,在湖南安撫使任上,還組建過一支“飛虎軍”,成為南宋地方武裝的典范。
3、制置使
這個官職和安撫使有點像,但更偏重軍事。制置使一般也是負責一路或數州的軍務,但不涉民政,專管軍事,相當于純粹的省軍區司令。
比如南宋名將岳飛在收復襄陽六郡后,就被任命為制置使,負責京西、湖北路的軍事。
4、統制與都統制
這兩個是軍職,屬于“差遣”中的執行層。宋朝的軍隊編制不像現在這么固定,根據任務需要,會臨時組建“軍”,其長官就是“統制”。如果一支部隊規模較大,下轄好幾個“軍”,那總指揮官就是“都統制”。
簡單說,都統制相當于軍長,統制相當于師長。比如岳飛的部將牛皋、王貴,都曾擔任過統制。而岳飛在擔任鎮南軍承宣使(虛銜)時,實際的差遣就是都統制。
總結一下:
宣撫使:大戰區司令,管數省軍事。
安撫使:省長兼省軍區司令,管一省軍政。
制置使:省軍區司令,專管軍事。
都統制:軍長。
統制:師長。
這些官職都是臨時性的,任務結束,官也就沒了。比如岳飛在紹興十一年被剝奪兵權后,他的“宣撫使”差遣也就隨之解除,雖然虛銜還在,但再也不能指揮軍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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