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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見習記者 黃宸 深圳報道
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大悅城,證券代碼:000031.SZ)旗下一家重要子公司,因一宗歷時數年的土地出讓糾紛,將地方主管部門告上法庭,涉及金額巨大。
12月3日晚間,大悅城發布《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64),其控股子公司武漢地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地悅”)已就行政協議糾紛,正式起訴武漢市蔡甸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蔡甸區資建局”)。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2025)鄂0114行初136號】,目前,案件處于已立案尚未開庭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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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根源:土地受讓后長期無法順利開發
《星島》梳理公告,大致看到糾紛的始末。
2019年12月31日,武漢地悅與蔡甸區資建局簽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其受讓位于蔡甸區蔡甸大街與西環路交匯處以西的P(2019)130號地塊。
合同簽訂后,武漢地悅方面表示,已按照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及稅費,履行了己方義務。
然而,核心矛盾在于,作為出讓方的蔡甸區資建局,卻未能按合同約定向武漢地悅交付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地塊。
公告指出,該“項目地塊持續被壓占”,導致武漢地悅無法對地塊進行正常開發建設。盡管武漢地悅曾多次進行催告和溝通,但問題始終未能解決。
訴訟請求:要求解約并索賠逾10億
為維護自身權益,武漢地悅只好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提起訴訟,以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收回壓占地塊土地出讓價款、獲賠逾期交付違約金及相應損失。
公告顯示,其訴訟請求主要包括以下四點:請求解除雙方于2019年12月31日簽署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請求判令蔡甸區資建局收回武漢地悅未能開發的地塊部分,并返還相應土地出讓金約3.61億元;請求判令蔡甸區資建局賠償以應返還土地出讓金為基數計算的損失,暫計至2025年9月15日約為7.13億元(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計算);請求判令蔡甸區資建局賠償武漢地悅已繳納的稅金1463.98萬元和配套費738.07萬元。
據以上各項金額計算,武漢地悅提出的索賠總額已超過10億元人民幣。此外,武漢地悅還請求,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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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表態:屬維權舉措,暫難估利潤影響
大悅城在公告中強調,此次訴訟是公司為維護合法權益而采取的正當法律舉措。公司認為,此事對其日常生產經營及償債能力無重大不利影響。
不過,由于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其最終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大悅城表示,目前暫無法準確判斷該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承諾將根據案件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告同時指出,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此次訴訟的走向,不僅關乎大悅城子公司巨額資金的回收,也為地方政府與企業在土地出讓合同履約方面的權責關系提供了又一典型案例。《星島》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
三季報顯示,2025年1-9月,大悅城營業收入206.48億元,凈利潤-5.3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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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日收盤,大悅城跌1.27%,報3.1元,總市值132.9億元。
編輯 | 梁景琴
終審 | 蘇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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