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后,你敢去現場嗎?”這句話在庭審現場拋出時,旁聽席一片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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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長治某村,申紅良的兒子在自家門口被鄰居郭某某家的狗咬傷,情急之下,孩子把狗摔死了,一條狗的命,換來了后面一連串誰都沒想到的事。
申家第一時間報了警,想讓派出所出面調解,但郭家人拒絕接受任何方案,調解不了了之,雙方就這么僵著,誰也不肯讓步。
當天晚上7點左右,天已經完全黑了,郭某某的妻子帶著八個親屬,拿著鐵鍬和棍棒,出現在申紅良家門口,他們沒有敲門,直接一腳踹開了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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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紅良家里只有三個人:他自己、妻子和女兒,九個人涌進院子,開始砸東西,桌椅倒地,玻璃碎了一地,警方后來拍的現場照片顯示,門框都被踹裂了。
農村宅院的特點是墻高門小,空間封閉,從廚房到院門不過幾步路,但九個人堵在那里,根本沒有逃出去的可能,申紅良的女兒后來作證說,她當時也被圍住,聽到了死亡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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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個時候,申紅良沖進廚房,拿著刀沖了出來,向逼近的人揮去,混亂中,郭某某被刺中,送醫后不治身亡,另有三人受傷。
郭家人在法庭上說,當時只是“輕輕砸了一下玻璃”,沒帶什么器械,也沒動手打人,但警方拍攝的現場照片擺在那里,碎裂的門框、滿地的玻璃、傾倒的家具,和這番說辭對不上。
卷宗里的照片都是白天拍的,光線充足,場景清晰,但案發是在晚上,那個黑暗的環境里,申紅良根本看不清對方手里拿的是什么,也判斷不了有多少人、從哪個方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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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正當防衛的判斷,從來不是事后拿著放大鏡分析當事人每一個動作是否合理,它要考慮的是:危險是不是真實存在?防衛行為有沒有必要?
申紅良的案子還沒有最終結果,但這個案子真正讓人思考的,不只是法律條文怎么適用,而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當危險真的降臨到頭上,一個人能做什么、該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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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條狗開始,到一條人命結束,中間隔著一次失敗的調解、一個漆黑的夜晚、一扇被踹開的門,每一步似乎都有機會停下來,但每一步都沒有。
這大概就是悲劇的本質:不是某個瞬間的錯誤,而是一連串選擇的累積,直到再也無法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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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山西長治狗咬人事件,評論區炸開了鍋。
“如果這都不算正當防衛,那什么才算?”
“不是誰死誰就有理,也不是誰會哭誰就占理,監控不會說謊,事實勝于雄辯。”
“正當防衛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實施得太早,可能被認定為故意傷人,實施得太晚,可能已經沒有機會,實施過重,是防衛過當,實施過輕,又可能失去防衛意義。”
“法律不應強求普通人在危急時刻做出精確判斷。”
“在那種光線條件下,一個60歲的老人如何能準確判斷來襲者有多少人、拿著什么武器?”
對于這場悲劇,你怎么看?如果你是當時的申紅良,在那種黑夜中被多人圍堵的情況下,你會如何應對?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
信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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