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不久剛完結的《新聞女王 2》,女主佘詩曼憑借雷厲風行的做事風格收獲了一眾好評。
誰能想到啊,剛看她在劇里跟同事斗智斗勇、把職場節奏捏得死死的,轉頭就刷到她跟記者說 “遺囑早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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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人還在猜她下一部戲的動向,她已把兩億身家的去向鎖進了遺囑,沒配偶沒子女,這筆熬了 28 年演藝路的血汗錢,最終會落到誰手上?
50 歲急著定下“身后事”
要知道佘詩曼今年剛滿 50,并且她也不是那種 “退圈養老” 的狀態,咋就突然琢磨起百年之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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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普通人的想法,這個年紀頂多想想 “明年去哪旅游”“怎么陪媽媽多走走”,哪會急著琢磨 “身后錢怎么分”?
佘詩曼把 “身后事” 擺到臺面上,既沒藏著掖著,也沒說什么 “感慨人生” 的虛話,就直白說 “不想突然有事,浪費畢生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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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讓人更納悶了:無兒無女的她,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為啥非要在這個時候把 “錢的歸宿” 定下來?兩個億的資產,到底要交到誰手里?
“兩億身家” 的字眼,任憑是誰看到都得愣一下?但佘詩曼這錢,真不是大風刮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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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她拿著港姐季軍的獎狀入行時,還被吐槽過演技生澀,后來靠《金枝欲孽》里的爾淳、《延禧攻略》的嫻妃,一步步熬成三屆 TVB 視后。
這些劇不是白拍的,每一部都是 “吸金利器”,從片酬到代言,再到后來的投資,一分一厘攢出現在的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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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資產配置也特 “會過日子”,不是把錢全堆在一處。
手里攥著好幾套香港和內地的房子,這就像家里的 “壓艙石”,不管市場怎么晃,有房在就穩;除了房子,還有豪車、基金,甚至還搗鼓點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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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佘詩曼的錢并不是死存著,是讓它們 “活起來”,既有穩定的升值空間,又有靈活的現金流,就算某一處不掙錢,其他地方也能補上來。
她這點 “精明”,也是看著身邊人的例子才學會的,之前梅艷芳的遺產官司打了十幾年,沈殿霞的遺囑被翻來覆去解讀,羅文的財產還引發家族內戰,這些她都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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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錢堆在一塊,萬一自己出事,家人很可能為了爭產反目,那自己一輩子的辛苦就白搭了,所以才把資產拆成 “房產 + 金融 + 生意” 的組合,提前把 “坑” 堵上。
可她把錢算得這么細,不只是為了防麻煩,更要讓每一分錢都按自己的心意花,那這兩億身家,到底會花落誰家?誰才是能讓她真正放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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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她最 “放不下” 的人?
普通人要是立遺囑,最先琢磨的多半是配偶、孩子,可佘詩曼沒結婚、沒子女,她的 “心頭肉” 其實早就寫在日常里了。
首當其沖的,肯定是她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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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早年生過重病,這些年佘詩曼特意減少了內地的工作,寧愿少接幾部戲,也要留在香港陪媽媽吃飯、散步,連自己生日許愿,說的都是 “希望媽媽身體健康”。
這份牽掛哪是嘴上說說?兩億資產里的 “大頭” 要給媽媽,說白了就是怕自己萬一有事,媽媽后續的治療、生活能有穩穩的保障 —— 畢竟對她來說,媽媽才是這輩子最不能辜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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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媽媽,兩個兄弟也在受益人名單里,她沒說具體給多少,但能寫進遺囑,就不是隨便給點 “零花錢” 的意思。
佘詩曼心里門兒清,親戚間最容易因為錢鬧僵,尤其是自己沒后代,萬一沒提前說清楚,以后兄弟倆可能因為 “怎么分” 傷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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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先把規矩立好,按自己的意愿來,反而能保住兄弟間的情分,這也是一種 “提前避嫌” 的貼心。
至于其他人?別猜了,沒份,她沒結婚,就不用考慮配偶;沒孩子,也不用留錢給下一代,兩億身家從頭到尾都由她自己說了算,不用遷就任何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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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 “只對最親的人負責” 的分配,其實比那些摻雜各種關系的遺囑更干脆。
她把親情擺得這么明明白白,還偏偏在 50 歲、事業還沒歇腳的時候就敲定遺囑,難道真的只是因為 “疼家人”?這里面會不會還有其他現實考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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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別教會她的“清醒”
普通人眼里,50 歲正是 上有老下有小、還能拼幾年的年紀,提 “立遺囑” 總覺得太早,跟 “咒自己” 似的。
可佘詩曼偏不這么想,到了 50 歲,身邊開始斷斷續續發生生離死別,這種難過勁兒,擱誰身上都得緩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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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詩曼也不例外,她還在學著怎么調整自己,盡快把生活拉回正軌,但就是這段經歷,讓她把 “生死” 這事兒看透了。
她慢慢想通了,生老病死本來就是人生躲不開的坎,再難過也得往前挪步,反而讓她更積極了,既然日子這么短,可不能讓自己的血汗錢 “白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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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她來說,50 歲立遺囑哪兒是 “太早”,明明是把該想的都想到了。
華人家庭里,“遺囑” 這倆字簡直像 “雷區”,長輩聽見了多半要皺眉,年輕人提一嘴都可能被說 “烏鴉嘴”,仿佛談了就是 “咒自己早走”,誰都不愿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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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佘詩曼偏要把這層 “窗戶紙” 捅破,熱劇播著、事業走著,大大方方說 “我立好遺囑了”,半點不藏著掖著。
別以為佘詩曼立了遺囑,就覺得她要 “放慢腳步”,恰恰相反,這事兒倒像給她卸了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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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女王 2》剛播完熱度還沒散,她又琢磨著當制片人,甚至計劃開個表演培訓班,想把自己這么多年的拍戲經驗傳給年輕人。
不工作的時候,就陪著媽媽逛公園、吃早茶,把日子過得慢悠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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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對她來說,立遺囑是把 “身后的麻煩” 提前清干凈,好更安心地過眼前的日子,該拼事業拼事業,該陪家人陪家人,不用總惦記 “萬一我不在了,錢怎么辦”。
她敢把 “身后事” 擺上臺,也戳破了 “談遺囑不吉利” 的老觀念,不是悲觀,是把日子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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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普通人來說,不管錢多錢少,這份 “提前規劃、對家人負責” 的清醒,才是她這事里最實在的啟示。
信息來源:原文登載于上觀新聞2024年12月4日關于“佘詩曼已立遺囑:我賺錢這么辛苦,要是我出了什么意外,也不想浪費掉畢生積蓄”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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