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是真的,她的形象可就徹底翻車了!
今日,韓國著名狗仔媒體Dispatch發文爆料韓國著名搞笑藝人樸娜萊被經紀人申請財產保全。
本月3日,樸娜萊的前經紀人們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提交了不動產保全申請。隨后,他們聲稱在工作期間遭受了來自樸娜萊的傷害,預告將提起金額約1億韓元的損害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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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紀人們指控樸娜萊存在職場欺凌、特殊傷害、代開處方以及未支付活動經費等行為。據悉,他們已向法院提交了證明樸娜萊不當行為的補充材料。
據經紀人們透露,樸娜萊曾私下使喚經紀人,如跑腿購買下酒菜、收拾派對殘局、強迫參加酒局等,讓經紀人24小時待命。她甚至將家務事也交給經紀人處理,將其當作私人保姆使喚。
一名經紀人因不喝酒而遭到樸娜萊辱罵,還曾被樸娜萊發火時扔出的酒杯砸傷。此外,經紀人們還不得不承擔醫院預約、代開處方等與醫療相關的私人跑腿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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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娜萊也未及時結算活動經費。經紀人們表示:“在公司工作中產生的個人費用她也沒有正常支付”、“曾拖欠各種食材費或酒水購買費等”。
經紀人們因無法忍受樸娜萊的蠻橫行為而決定辭職。當他們要求公司結清拖欠費用時,只得到了“將以誹謗和偽造私文書為由提起訴訟”的回復。
經紀人們表示:“因為樸娜萊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如果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她很可能反而會處置或隱匿財產”,因此申請了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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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樸娜萊所屬的藝人企劃公司也陷入了爭議。
樸娜萊自去年9月與前所屬社合約結束后,一直在其母親于2018年設立的“株式會社ANPARK”進行活動,該公司實質上充當了樸娜萊的“一人企劃社”。
然而調查發現,“株式會社ANPARK”僅注冊為“服務業及活動代理業”,并未依據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完成必需的“大眾文化藝術企劃業”注冊程序。根據該法律,未經注冊而從事相關經營活動,可面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2000萬韓元的罰款。目前,在相關官方注冊名單中無法查詢到該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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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娜萊于2006年作為KBS第21期公開招募笑星出道,憑借《搞笑音樂會》、《喜劇大聯盟》等節目獲得知名度,目前活躍于《我獨自生活》、《幫我找房子吧》等多檔熱門綜藝。
由于樸娜萊路人緣一向不錯,此次同時爆發兩項爭議令韓國網友們震驚不已:“經紀人們?意思是不止一個嗎”、“要是真的話,形象就徹底崩了”、“私下形象和節目中不符,背后欺負工作人員的藝人也不止一個兩個了”、“聽說過她酒品不怎么樣,爆料內容感覺也跟酒有關”、“樸娜萊不像是會做那種蠢事的人,被經紀人背刺的事太多了”、“感覺不像是真的,先保持中立吧”、“有可能是喝醉酒耍酒瘋,使喚跑腿如果算霸凌,我們國家的藝人管理體系的根基都要動搖了,不是說沒有錯,而是不被使喚的經紀人應該很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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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這件事會有反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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