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逃逸的20多歲越南籍留學生表示“希望繼續在韓國生活”,在法庭上請求從輕發落。
光州地方法院于4日結束了因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肇事逃逸)等罪名被起訴的A某(21歲,女)的審判。
A某被指控于今年2月11日在未持有摩托車駕照的情況下駕駛,撞傷他人致其需3周治療,并在事故后逃逸。
檢方請求法庭判處A某500萬韓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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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的律師表示:“被告人在詢問被害人狀況后才離開現場,不屬于積極逃逸;與被害人已達成圓滿協議;且存在300萬韓元以上罰款判決確定后被強制遣返的案例。懇請法庭綜合考慮這些情況。”
A某也懇求道:“我當時詢問了被害人是否沒事,得到‘沒關系’的回答后才離開,可能產生了誤會。我對韓國的文化和法律了解不足”、“希望在韓國學習更多東西”。
法庭計劃于明年1月15日對A某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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