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今天不說吸毒的事,說養狗的事。狗養不好,如同吸毒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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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曾引發網友關注的 “重慶一男子稱因質問女子遛狗不牽繩被打”一案塵埃落定,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打人者王某上訴,維持原判。王某因犯故意傷害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25年2月24日,王某攜帶其寵物狗 “哈士奇”在小區中庭玩耍時,因未給狗牽繩,與從此處路過的被害人劉先生發生爭執。王某持手機將劉先生的鼻子打傷,劉先生傷情經鑒定構成輕傷二級。9月23日,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后經二審。
如今判決生效。狗主人有期徒刑一年,塵埃落定。狗主人王某不僅要坐牢一年,還得承擔經濟賠償,這是后話。現在的情況是狗主人在人生軌跡中留下了最豐滿的一筆——山上出來的,從此就是一個有犯罪記錄、自帶能量的人了。
有犯罪前科的人歷史上是有好處的,記得九十年代的時候,有前科的那是很吃香的,最吃香的是他們坐車不要錢,售票員和司機看到他們那是敢怒不敢言的。
那時候在外面吃飯,經常攀比的是坐牢的經歷及坐牢時間長短,坐牢時間越長越光榮。有一次我一“朋友”帶我去吃飯,一桌子上居然是三個坐過牢的,后來有一個沒坐牢的也吹噓自己坐過牢。自那飯后,我和“朋友”也生疏了。
家里有一個坐牢的兒子或者女婿,是很牛逼很光榮的,因為沒人敢欺負你。很多人都喜歡說我一個朋友是坐過牢的。那時威脅人的口頭禪是“我是山上下來的”“我是社會上的”。
可惜,好景不長,坐牢人的輝煌時光很快過去了,隨著對犯罪的全面打擊,隨著掃黑除惡的深入,犯罪分子的“地位”也大不如從前了。
這個不牽狗繩的女狗主人王某沒趕上過去的好時光,若擱過去,有一個女阿飛的頭銜,再加坐牢的經歷,在大街上走一圈,也是很拽很了得的,談不上地球抖三抖,在小縣城里必能震懾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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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判實刑的在實際生活里其實不多,往往是犯罪人主動賠償,爭取諒解,最后緩刑甚至不起訴,沒想到遇到這么一個犟種,情愿坐牢就是不賠償。這樣卑劣性格的人,也決定了她遛狗不牽繩。
遛狗不牽繩的狗主人,它們有一個共性,那就是自私自利,毫無道德,寡廉鮮恥,狗彘不若,惡貫滿盈。一個城市里不牽狗繩的現象越多,越說明這個城市的落后、野蠻和粗魯。希望各城市自我檢討,自我審查,你是不是落后、野蠻和粗魯?
重慶這個女狗主人進號子的起因是不牽狗繩,原因是打人。須注意的是,從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牽繩的狗主人不打人也會進號子了。
治安管理處罰法(新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遛狗不牽繩的情況下,狗咬了人,罰款是最低待遇,咬重了或者社會影響大的就直接拘留。
希望公安的同志們不要再對狗奴客氣了,更不能成為狗奴的幫兇,該罰款的堅決罰款,該拘留的毫不留情拘留。
記住,狗奴是不會自行消滅的。無論是中國的狗奴,抑或是美日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狗奴,它們都不會自行退出歷史舞臺的。打擊狗奴,必須斬釘截鐵行動起來;苦狗患已久的人們,聯合起來!
我相信,現如今已經有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這一打擊狗奴的工具的中國人民和人民警察,一定會以雷霆萬鈞之勢,粉碎狗奴的反動勢力,把偉大的打狗運動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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