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披露了一起替考案,揭開了公考作弊的黑色鏈條。2014至2020年間,張某潔等人組建替考團伙,跨十余省市作案89次,收取費用逾千萬元,百余名考生通過作弊入職黨委、政府、公安等部門。如今涉案人員已受嚴懲,作弊考生全部被開除,但在追責之余,仍應從源頭上堵死不法分子“操作”的空間。
公考是選拔真才實學公職人員的重要渠道,公平是其生命線。這起替考案的惡劣之處在于作案時間長、覆蓋地域廣、涉案人員多。6年間,“槍手”持合成照片制作的假證,屢屢突破考場核驗防線,甚至進入公安等部門。這種行為不僅踐踏了考生的公平競爭權,更損害了公職人員隊伍的純潔性,動搖了公眾對制度公正的信任。
這一團伙能屢屢得手,也說明公考監管制度還存有明顯漏洞。從作案手法看,網絡招募、照片合成、假證制作等環節并不復雜,卻能在全國多地暢通無阻。一方面,部分考場過度依賴單一核驗手段,人臉識別、證件查驗被技術造假輕易突破;另一方面,網絡平臺成為替考交易的溫床,推廣引流、群聊招攬等行為未被及時遏制。
事實上,法律早已為考試作弊劃定紅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團伙核心成員被嚴懲,正是法律的剛性體現。但僅靠事后追責還不夠,若監管漏洞不及時堵住,類似案件仍可能卷土重來。
《公務員法》明確要求公務員錄用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維護公考公平,既要嚴打作弊行為,更要筑牢事前防范的堤壩。如何堵上漏洞?首先要升級技術手段。單一的人臉或證件核驗已難以應對技術造假,需建立多重驗證體系。考場應將人臉、指紋、聲紋等生物識別技術結合,同時對比考生報考信息、現場影像與檔案資料,實現全流程追溯。對入場核驗、考試過程實行全程錄像,重點考場可引入AI智能監控,及時識別異常行為,用技術打敗造假。
其次要凈化網絡環境。替考團伙通過網絡推廣招攬生意,說明網絡監管同樣存在盲區。相關部門應建立專項巡查機制,對社交平臺、搜索引擎、聊天群組開展常態化排查,關鍵詞監測與人工審核相結合,嚴厲打擊替考招募、假證制作等違法信息傳播。網絡平臺需履行主體責任,發現相關違規內容立即下架,切斷交易鏈條。
更重要的是壓實監管責任。要明確考試組織方、監考人員的職責,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對考場核驗不嚴、監管失職的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對涉及串通作弊的,從嚴從重處罰,形成強有力的震懾。同時可暢通舉報渠道,鼓勵公眾參與監督,讓替考行為無處遁形。
公職人員錄用關乎公共服務質量,關乎社會公平正義。這一團伙替考作假案給全社會敲響了警鐘:維護公考公平不能僅靠事后嚴懲,更要靠事前防范。唯有從技術升級、網絡治理、責任落實等多方面堵漏,才能讓作弊者無機可乘,讓公考真正回歸公平競爭的本質。守住公考公平,就是守住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石,這既是公眾的期待,也是必須堅守的底線。
余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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