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啊,你這耳朵咋紅得像熟透的柿子?”鄰居王嬸挎著菜籃子經過,眼神往我耳根子瞟,“趙小燕那丫頭片子下的手吧?大庭廣眾的,她也真敢!”
我摸著發燙的耳朵,嘴角扯出個苦笑。耳根子的疼勁鉆心,可心里的亂勁更甚。誰能想到,我精心準備的求婚宴,會被發小趙小燕攪成一場全城皆知的笑話——她沖進來揪著我耳朵嘶吼“你敢娶她試試”的模樣,現在想起來還讓我頭皮發麻。
這事得從三個月前說起。1998年的春天,我25歲,在市紡織廠當機修工,每月七八百的工資在當時算是體面。可我媽急得頭發都白了,天天拿隔壁抱孫子的小王跟我比:“你再不找對象,我就去張大媽那兒給你報征婚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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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媽是廠里的退休媒人,沒過三天就領來了王秀芳。姑娘穿件淡藍色連衣裙,說話細聲細氣,笑起來有兩個淺淺的梨渦,正是我媽喜歡的“穩重型”。第一次見面在金龍酒樓,我提前半小時到,攥著兜里準備的手帕都出了汗。
“我就想找個踏實人過日子。”王秀芳抿了口茶,眼神真誠,“那些花里胡哨的浪漫沒用,能一起攢錢蓋房才是真的。”這話說到我心坎里,我當即拍板:“以后我工資卡交你管,咱好好攢錢。”
相親的事傳到趙小燕耳朵里,她當天就踹開我家大門。這丫頭比我小一歲,在郵局當接線員,從小跟我爬樹掏鳥窩,性格比小子還烈。“李建國,你了解王秀芳嗎?就敢拍胸脯?”她往八仙桌上一拍,搪瓷缸子都震得叮當響。
“張大媽介紹的,還能有差?”我給她倒了杯涼白開,“人家姑娘踏實,不像你風風火火的。”小燕捏著杯子的手緊了緊,嘴唇動了動,最后只撂下一句“你別后悔”就走了。我當時只當她是舍不得我被“搶走”,壓根沒往心里去。
接下來的日子,我和王秀芳處得順風順水。她從不提過分要求,我送她三百多塊的金項鏈時,她還紅著眼說“太貴重了”。唯一讓我別扭的是,她總催著定親,說“女孩子過了25就掉價”,還從不肯讓我送她回家,每次約會都在廠門口匆匆道別。
小燕卻像跟我較上勁了。今天說“廠門口看見王秀芳跟陌生男人說話”,明天說“她買的孕婦奶粉藏在包里”,說得有鼻子有眼,我卻只覺得她無理取鬧。“趙小燕,你別嫉妒人家就瞎編排!”我急了,“再這樣我們朋友都沒得做!”
小燕眼圈紅了,轉身就跑。我看著她的背影,心里也不是滋味,可一想到王秀芳溫柔的模樣,又把那點愧疚壓了下去。我媽更是天天催著定親,說“這么好的姑娘別放走了”,我咬咬牙,決定在金龍酒樓正式求婚。
那天我穿了新買的中山裝,口袋里揣著準備好的戒指,提前訂了王秀芳愛吃的糖醋魚。可她坐下后一直心不在焉,頻頻看表,筷子都沒動幾下。“秀芳,我有話跟你說。”我深吸一口氣,剛要掏戒指,餐廳門“哐當”一聲被撞開。
趙小燕沖了進來,頭發亂了,臉上還掛著淚,二話不說就揪住我的耳朵:“李建國!你傻啊!她懷著別人的孩子你還娶?”
整個餐廳瞬間安靜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我們身上。我耳朵疼得鉆心,臉燒得能煎雞蛋,一把甩開她:“你瘋了!胡咧咧什么!”王秀芳臉色慘白,手里的茶杯“啪”地摔在地上,茶水濺了一桌子。
“我沒胡咧咧!”小燕哭著指向王秀芳,“你問問她,昨天是不是在巷口小飯館跟一個穿藍襯衫的男人見面?那男人是不是摸著她的肚子說‘再等等’?”
王秀芳渾身發抖,猛地站起身就往外跑。我腦子一片空白,下意識地要追,卻被小燕死死拽住:“你別去!她就是把你當接盤俠!”我甩開她的手,追出去時,王秀芳早已沒了蹤影。
這場鬧劇讓我成了廠里的笑柄。我媽氣得三天沒理我,小燕也沒再來找我。我試著聯系王秀芳,她卻像人間蒸發了一樣。直到一周后,她主動找到我,低著頭說:“建國,我們分手吧。”
“為什么?”我攥著拳頭,“小燕說的是真的?”王秀芳的眼淚掉了下來,點了點頭:“他是我男朋友,我們處了兩年,家里不同意。我懷孕三個月了,我媽逼我找個有正式工作的......”
后面的話我沒聽清,只覺得天旋地轉。我掏心窩子對她好,省吃儉用給她買項鏈,請她吃大餐,甚至規劃好了我們的未來,到頭來卻成了別人眼里的“冤大頭”。“你把我當傻子耍?”我聲音都在抖。
王秀芳哭著道歉,說“不是故意的”,可我一句都聽不進去,轉身就走。回到家,我把自己關在房間里,看著那枚沒送出去的戒指,心里又酸又澀。這時門被輕輕推開,小燕端著一碗熱湯走了進來。
“我跟蹤她快一個月了。”小燕把湯放在桌上,“第一次看見她跟那男人見面,我就覺得不對勁。后來看見她買孕婦用品,我急得睡不著覺,可我怕你不信我,說我挑撥離間。”
我看著她泛紅的眼眶,突然想起小時候的事。我被高年級學生欺負,是她拿著石頭沖上去;我發燒暈倒,是她背著我跑三公里去醫院;我進廠當學徒沒錢買工具,是她偷偷把工資塞給我。這么多年,她一直站在我身后,我卻從來沒看懂她的心意。
“小燕,對不起。”我喉嚨發緊,“我不該罵你,不該不信你。”她搖搖頭,眼淚掉在湯碗里:“我不是要你道歉,我就是怕你被騙。”那天晚上,我們聊了很久,聊小時候的糗事,聊長大后的煩惱,我才發現,我對她的依賴,早就超出了“發小”的界限。
王秀芳后來跟她男朋友去了南方,聽說沒過多久就分了手,日子過得并不好。而我和小燕,在互相理解中走到了一起。我媽一開始嫌她“太潑辣”,可看到小燕每天變著花樣給我做早飯,知道我胃不好總備著胃藥,慢慢也松了口。
半年后,我和小燕辦了簡單的婚禮。她穿著紅棉襖,笑得眼睛都瞇成了縫。敬酒時,她悄悄捏了捏我的耳朵:“以后再敢瞎相親,我還揪你!”我笑著把她摟進懷里:“不敢了,這輩子就認準你了。”
現在每次摸耳朵,我還能想起那天在金龍酒樓的鬧劇。旁人都笑小燕潑辣,可只有我知道,那通紅的耳朵背后,是她藏了十幾年的真心,是她拼盡全力的守護。
原來最好的愛情從不是一見鐘情的浪漫,而是藏在身邊的牽掛。那個敢揪你耳朵、敢跟你鬧的人,往往才是最疼你的人。我何其有幸,在被欺騙時,有她拉我回頭;在迷茫時,有她陪我前行。這一輩子,有趙小燕在,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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