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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水滸傳》“厭女”,首先當然是因為“淫婦”實在是多,閻婆惜東食西宿,潘金蓮心狠手辣,潘巧云花心勾連,賈氏私通奴仆。
好不容易出個扈三娘,美倒是美,但又成了宋江的一份“義氣”的禮物。
但到第四十九回,顧大嫂一出場,這套成見立刻自毀。
她絕不是點綴江湖的“紅顏”,更不是“烈女”類的俗套。
他還沒出場,就是謝珍謝寶兄弟的第一指望。
而她也沒有辜負這對兄弟。
樂和剛把情況說完,她一句“快叫我二哥來”,沒有鋪墊,也沒有情緒渲染。就像一個在店門口切肉切久了的婦人,聽完事情,刀背敲一下案板:“行了,講重點。”
她不是沖動,而是把形勢一眼就看穿了:毛太公有錢,王孔目是他女婿,包節級收了銀子——這條鏈條一串,她就知道白道走不通了。
只要再拖兩天,兩個兄弟就是現成的替死鬼。
于是她轉頭就把孫立逼到墻角。“不去救?那就在這里分個你死我活。”
換成別的女性角色。面對大伯子,還是個當官的大伯子,可能多半是“卑辭求情”一類的戲碼。
可顧大嫂的風格是:我不是求你,我是在警告你。
她的“狠”不是為了表現烈性,而是因為算得非常清晰:
要救人,就要劫牢,就要人手。
人手分兩撥,要有外部,也要有內應。
所以,里應外合,各要路徑;路徑若沒有,就得制造路徑。
劫牢是死罪,就要有后路,否則就是全家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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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腦子里的邏輯不是俠義,而是把形勢切開了攤在桌上。
她不搶鏡,也不自夸,但她自然地把所有人的動線都推向各自的位置。
樂和跑腿傳信,孫新去接線,孫立負責撬開官府那扇門,鄒氏叔侄撐住明火執仗。
她自己則是引爆點。牢門里第一刀是她出的,莊院里第一聲喊是她掀起的。
她安排男人下場的方式也刻意帶著一種特別的寬松——絕不是“我指揮你們”,而是“你們看,這么做,是不是就完美了?”。
但整個章節結束,你回頭一看:這幫男人的命運都被她一手改寫了。
解珍解寶從死囚變成虎將,孫新孫立從官人變成梁山骨干,鄒淵鄒潤從地痞如果大寨,樂和也順勢跳出牢城成了梁山一員。
所有線索在這一回突然變得有了方向性,但不是某個男人授意,而是因為她在最混亂的一刻接過了節奏,把事情從“無頭亂局”拉成了“可執行的方案”。
《水滸傳》沒有把她寫成任何的刻板化。她不是哪類“傳奇女人”的浪漫投影,而是一個活得清醒的普通人:會經營,會判斷,也會在必須的時候亮刀。
真正的有勇有謀。
那個時代,底層女性能被作者寫成這樣是非常難得的:她不是附庸,不是犧牲品,不是用來裝點的花瓶,也不是用來懲戒的反面。
她不靠美貌,不靠柔情,也不靠道德紅利。
她靠的是一種非常現實、非常不浪漫的本事——做決定,擋風險,擔責任。
所以,說《水滸傳》厭女的當然不是完全沒道理,但你必須把顧大嫂算進去。只要她在書里站過一次場,這書的性別敘事就無法按那種“簡單粗暴”的標簽來定性。
如果這都不是大女主,那《水滸》的男人們,就更沒資格談什么“大丈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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