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李稻葵:電動車新國標速度限制引爭議,專家稱25km_h過低,需重新評估。
這次我支持專家,清華大學教授李道奎表示,新國標電動車限速25公里每小時,不符合需求,比自行車還慢。他舉例說明了,普通自行車的速度是15-25公里每小時,山地自行車、公路自行車,這時速可能是35-40公里每小時。你說這電動車跑不過這自行車,是不是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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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咱們的有些規則制定者,在制定這個規則的時候,根本就不考慮民意。就是說這電動車,它是底層老百姓通勤的必備工具,便宜又好用,但是缺點是風吹日曬,續航有限。
再來看看咱們的這些規則制定者,那些所謂的什么專家、代表、領導、教授,他們有幾個天天騎電動車上下班的,那不都是專豪車、專車標配,甚至那都是司機代駕。他們能打聽到和自身有關的電動車信息,無非就是哪哪哪又出事故了,電動車撞人了,蹭著他們的車了,造成這惡劣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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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咱不能因噎廢食,電動車這個交通工具,老百姓離不開,已經完全屬于是底層的生產工具了。你強行定個龜速行駛,那就是脫離實際,定標準于民不利。再者說,現在這電動車改裝解限速隨處可見,敢于冒險的那個個騎的風馳電掣,老實巴交的,只能龜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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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想象,同一條車道,慢的慢死,快的飛快,這是交通安全的大忌。所以說電動車的標準,要讓騎電動車的人參與進來定制。那我個人認為,眼下有兩個點需要改變。第一把這個限速提升到35公里每小時。第二嚴懲違法改裝車,處罰力度與酒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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