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王至成
正處在重大資產重組關鍵階段,亞星化學(600319.SH)股東濰坊亞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星集團”)卻陷入司法拍賣的窘境。
”亞星集團未對公司披露更多信息,公司目前不存在應披露但未披露重大信息。“12月8日,時代周報記者致電亞星化學,公司相關人士如是說。
11月26日晚間,亞星化學公告稱,亞星集團持有的上市公司1319.2797萬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40%)將于12月4日10時至12月5日10時進行司法拍賣。12月5日上午10時,上述司法拍賣因“無人出價”而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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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阿里拍賣平臺
12月8日,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信息顯示,上述亞星集團持有的1319.2797萬股股票將于12月24日10時至12月25日10時進行第二次司法拍賣。截至發稿,二拍仍顯示0人報名。
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這場股權拍賣的背后,是亞星集團與濰坊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濰坊投資集團”)糾纏多年的借貸糾紛,從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濰坊中院”)的民事判決書內容來看,引發借貸糾紛的緣由來自濰坊市在2014年的一次國企債務重組。
當前,亞星化學正處于收購山東天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一化學”)100%股權的關鍵階段。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亞星集團所持股份流拍,并不會對亞星化學對外收購形成直接影響。但股份流拍通常會被解讀為股份價值不被市場認可,亞星化學在重組程序中發行股份的定價會一定程度上受到流拍的影響。同時,若拍賣在重組審核期間推進并最終成交,新股東的入局會增加交易不確定性。”
涉及十一年前借貸糾紛
2001年3月26日,亞星化學在上交所掛牌上市,亞星集團為其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44.87%。
天眼查顯示,亞星集團成立于1989年9月,注冊資本約為1.39億元,法定代表人是曹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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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天眼查
此后數年,經過多次股權轉讓,亞星集團逐漸喪失對亞星化學的控制權。
目前,亞星化學的控股股東是濰坊市城市建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山東省濰坊市國資委。而亞星集團還持有2383.2797萬股亞星化學股票,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6.15%,其中1319.2797萬股被凍結,即為此次司法拍賣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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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公司公告
上述1319.2797萬股亞星化學股票首次司法拍賣評估價格約為11888.03萬元,起拍價約為10699.23萬元,等于九折拍賣。不過,首次司法拍賣最終因“無人出價”而流拍。在12月24日即將開始的二次司法拍賣中,上述股票評估價為12572.74萬元,起拍價則降到10058.19萬元。
那么,這場股權拍賣背后,究竟是怎樣的借貸糾紛呢?
濰坊中院2019年9月4日披露的“濰坊投資集團與亞星集團企業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下稱“民事判決書”)顯示,2014年4月1日,亞星集團因資金周轉困難,經濰坊市批準,從濰坊投資集團處借款約1.2675億元,用于償還亞星集團在中國農業銀行濰坊奎文支行的到期銀行貸款。
亞星集團與濰坊投資集團約定借款使用期限為12個月(即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利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執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逾期按照日利率萬分之五支付利息。
結果,亞星集團在借款到期后未能按協議約定還款,雖然此后在濰坊市協調下,雙方就借款償還事宜進行了洽談,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亞星集團一直未償還借款本息,因此在2018年被濰坊投資集團訴至法庭。
將進行二次司法拍賣
當這起借貸糾紛被訴至濰坊中院時,亞星集團在法庭上卻辯稱,本案系因政府主導的國有企業債務重組和企業國有資產的行政性調整、劃轉、處置而發生的行政糾紛。
亞星集團認為,2014年,濰坊投資集團代為償還貸款,是由濰坊市政府主導,旨在化解企業債務金融風險的舉措。雙方借貸糾紛僅為會計賬務處理,并非真實意思表示。該案應由政府或所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理,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圍。
不過,濰坊中院判決認定,本案為“平等主體二法人之間因財產關系發生糾紛所致訴訟”,屬于法院民事訴訟受案范圍,且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根據一審判決,亞星集團需償付借款本金1.27億元及利息。此后,亞星集團曾上訴后又撤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執行裁定書顯示,濰坊中院對此采取了多項執行措施,包括凍結亞星集團對亞星化學的4500萬元到期債權,向公司法人曹希波頒布消費限制等。其中,法院還凍結了亞星集團持有的亞星化學股份。
若二次司法拍賣再度流拍,上述被凍結的股權將進入何種處置程序?王智斌表示,首拍流拍后,法院將依法在首次起拍價基礎上適度降價組織第二次拍賣,若再次流拍則進入變賣程序,變賣未成交且申請執行人拒絕以物抵債的,法院應解除查封并退還股權。
“這一程序對債權人意味著變現周期延長、償債效果不確定性增加,若最終接受以股抵債則需承擔股價波動風險。對債務人而言,股權持續凍結削弱資產流動性,多次降價處置將進一步貶損其財產價值,且競買人若成為新股東可能引發公司治理結構變化。”王智斌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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