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快女護士”5次參賽獲取20萬獎金】新聞剛沖上熱搜,今天關于這位女護士的處罰結果就予以公布: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對于這位女護士從事兼職活動事前無報批,以虛假理由獲取調休去參賽,影響科室正常排班的違背職業道德,增加科室與同事負擔的行為。給予警告處分6個月,不得參與評優,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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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說:這個處罰結果,與9月時候文章的猜想《》一樣,果然是公職人員的兼職問題。
這位女護士被處分,屬于真的該。而且這次的處分結果,也說的很清楚,違反職業道德,違規兼職所得,虛假理由調休,性質惡劣。可以說與9月份那次的不清不楚相比,這次的態度要明確多了。
可從處罰結果來看,真的太輕了。6個月警告,雖然從體制來說,等于以后非特殊原因升職無望。但僅僅這6個月的警告,真談不上有什么懲戒的效果。
所以大家的關注都在這個懲戒上,聊的大多是重不重,以及說合不合適的問題。包括網評將引導,引入了這位女護士是“當年第一批支援宜昌的醫護人員”的點上,由此引出了懲罰是否需要考慮之前功勞的問題上。
但是請注意上面那個醫院的處罰結果,適用的是醫院的《職工兼職管理辦法》,處理依托是《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結合起來,才給出了這個6個月違規違紀處理。
那么換句話說,其實關于公職人員兼職問題的爭議還是沒有結果。原因是如果這次女護士不是以虛假理由申請調休,以及說有了報備,是否就沒有問題了呢?
所以說這件事,在我看來核心關鍵不在于說懲罰輕重與否。而在于說把她5次馬拉松獲取獎金20萬的事推上熱搜是為什么?以及說緊隨其后有爆出醫院處理結果又是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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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的角度來說,這兩個熱搜都沒有達成目標。一方面即便用上了5次20萬這樣讓人眼紅的標題,也沒有說引發多少的憤慨。畢竟現在的比賽獎金都太多了,20萬放在生活很多,但放在網評中,100萬那都是小錢,買不到北上廣一個廁所。
另一方面醫院的處理辦法,看似是懲戒,實際上是保護。醫院的應對,明顯是有準備的,主打一個惹不起,兩不得罪,都照顧到了。
不過最逗的是,就算這次點明了,附上了文件,但顯然網評也看不懂什么意思。使得說這件事的討論,還是在9月份的水平線上,完全沒有要討論關于公職人員兼職立法的意思,白白浪費了這兩次的熱搜。
所以,群友說怎么看這事。我想說,等等看相關法條吧。雖然這次沒有拿到想要的,但是也不影響相關法條的出臺。至于猜想對不對,還是老樣子,等等看是否又是邏輯的必然。
而大家比較感興趣的女護士的想法,說她9月都上過一次熱搜了,怎么還這么跳?太莽了吧。
其實換個角度很好理解,5次20萬獎金,以及說之前的代言收入,比賽榮譽以及行業影響力等等,這不都是很多人努力的目標嘛?
相比較女護士這個職業,拋開道德層面的差異外。她那個馬拉松兼職,獎金收入高,榮譽獲得感更強,還能滿足被關注與重視的需要。大多數人都會放棄女護士,選馬拉松。
只是說談到道德層面,作為一個醫療工作者與公職人員,她應當有道德操守,不當純粹以個人利益為考量。最不濟,也該辭職再說,不該給同事添麻煩,更不該把單位夾在那么尷尬的位置上。
可她所在的醫院也說的很清楚了。她缺乏職業道德,性質惡劣。和一個沒有職業道德的人,談什么個人操守與道德要求,這不是強人所難了。
因此這樣的人,不需要去討論太多怎么想。因為答案是很明擺的,精致利己是什么樣,這就是個典型案例。她只考慮自己,好處全要,有問題都是別人的。
而大家期望的說網評譴責,我只想說別逗了。忘了b站最火的視頻與投票了嗎?2025年的最高票叫:去責任化。
這不是網評所愿?
而網評又有什么理由譴責?
網評只會覺得為什么沒有一個為自己設計的必然,能讓自己拿到獎金。最好5次200萬,而不是20萬。女護士做的沒錯啊,去責任化啊,什么道德不道德的,爹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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