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記者從湖南省醫保局了解到,為規范醫療機構門診診查活動及收費行為,合理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該局發布了《關于規范知名專家門診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湖南知名專家的認定、門診開設等要求進行了明確。
《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
知名專家認定有“條件”
《通知》要求,知名專家應醫德高尚,潛心臨床,學術深厚,在群眾與同行中享有良好聲譽。
醫師在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被聘任為門診醫師后,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知名專家:一是兩院院士、國家醫學高層次人才、國醫大師、國家名中醫和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等國家級衛生健康領域專家;二是省級及以上衛生健康部門發文明確,入選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實施人才培養項目的“領軍人才”和“學科帶頭人”;三是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并發文公布的省級名中醫、醫學學科建設項目帶頭人(每學科限1人);四是長期扎根臨床一線,從事本專業臨床工作滿25年,且任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滿5年以上。
知名診療區域須與普通門診獨立分開
《通知》提出,知名專家門診開設,限執行一類價格的三級技術等級醫療機構開設知名專家門診。
診療區域須與普通門診獨立分開,設置專用診室、候診區,并配備專人提供涵蓋掛號、診療、繳費、取藥等環節的全程導醫服務。
在職知名專家(按規定辦理返聘手續的離退休知名專家除外)須保證一定時間接診普通門診患者;每位在職知名專家每年接診普通門診患者比例不得低于其全部門診接診量的60%。知名專家接診普通門診患者時,按相應職級收取診查費。
醫療機構開設知名專家門診前,須將開設方案(含管理制度、服務流程)、擬聘知名專家資質證明材料報送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保障部門備案。全省符合認定條件的知名專家(含既往已認定的),均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進行備案,后續符合條件的可及時新增備案。
每半日接診患者不超過15人次
《通知》明確,知名專家接診患者應耐心聽取主訴,進行詳細、全面的診查,每位知名專家每半日接診患者原則上不超過15人次。患者復診查看檢查檢驗結果時,當次免收門診診查費(限首次復診看結果)。
收費方面,知名專家門診應嚴格按相應價格政策收取費用,并向患者出具國家統一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醫療機構須完整保存門診醫師排班記錄(至少保存兩年),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及衛生健康、醫療保障、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通知》還要求,醫療機構應加強內部管理,主動聽取患者對知名專家門診服務的意見建議,持續改進服務質量。
全媒體記者 高煜棋 通訊員 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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