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黃洪濤 通訊員李國保
近年來,江蘇省鹽城市總工會以《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為依據,在全市企業(行業)大力實施集體協商“十項流程”,加強集體協商規范化建設,依法開展集體協商,做到“四不”(不要約不協商、不規范不協商、不標準不協商、不合格不協商),扎實推進集體協商提質增效,為企業(行業)依法開展集體協商、規范集體協商提供了可操作、可運用的流程。
據悉,鹽城市總工會開展集體協商工作以來,法律和權益保障部積極組織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等深入基層工會召開座談會,廣泛征求行政方和工會方意見、聽取建議,研究探索集體協商規范化操作實務,積累了一系列集體協商規范化操作流程,并在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形成了《集體協商規范化操作實務》教程。經過多年實踐,鹽城市總工會提煉出規范的“十項流程”,作為深化集體協商提質增效教材,為依法開展集體協商提供了可操作依據,在全市企業(行業)普遍推廣使用,不但使集體協商程序合理合法,而且為依法開展集體協商提供了成功范例,深受基層工會歡迎。
“十項流程”具體內容是:會前調查研究、要約應約、勞資雙方協商代表產生和構成、協商內容(議題)確定、會議主持(議程)、勞資雙方協商形成共識、達成意向、簽訂集體合同(協議)草案、職代會表決通過決議、公示、人社局審查意見和合同履約巡視等。
多年來,“十項流程”在企業(行業)集體協商中充分運用、實踐檢驗,切實可行,為深化集體協商提質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撐。鹽城市國有資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蘇仁禾中衡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鹽城市快遞行業和亭湖區外賣送餐行業行政方和工會方堅持運用“十項流程”規范每年一次的集體協商會議,保證了集體協商會議規范化和合法性,達到了勞資雙方稱心滿意的效果。
來源: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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