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我哥要一千塊生活費。
他推脫說沒有。
當晚,我刷到假千金發的朋友圈。
感謝哥哥的饋贈~
配圖是最新款的名牌包包,價值兩萬。
后來,我哥想起許久沒問他要生活費的我。
卻聽見我室友說:
“羅清笛啊,她被老男人包養了。”
“聽說一個月兩千呢。”
我哥瞬間白了臉色。
1
到了每月發生活費的日子。
我哥卻推脫說沒有。
最近哥手頭有點緊,你先拿著這個紅包。
等過兩天爸媽發零花錢了,哥再轉給你昂。
我點開紅包。
才兩百。
吃食堂一天也要二十多了。
入冬了,最近天氣冷,我要買羽絨服。
一件羽絨服起碼也要三五百。
我嘆了口氣。
想著要不自己直接問爸媽要。
隨手點進了朋友圈的更新。
是羅美玲。
感謝哥哥的饋贈,么么~
配圖是她的自拍照。
漂亮的美甲旁邊,是一款嶄新的名牌包包。
室友路過時看了一眼。
感嘆:“哇,真有錢,這個包要兩萬多呢。”
我手一頓。
一瞬間,說不出心里是什么感受。
有點涼。
還有點沉。
打給爸爸的電話很快被接通。
“生活費不是都打給你哥了嗎?你和美玲的生活費都找你哥要,最近很忙,不要隨便打電話。”
“可是哥哥他……”
話沒說完就掛斷了。
他們都在國外出差,很忙。
我把手機扔回桌上。
轉頭問剛下班,正在洗漱的室友。
“你能帶我去你兼職的地方嗎?”
“你想去酒吧玩?”
我搖頭。
“不是。”
“是去兼職。”
柳禾驚訝地回頭。
“不是吧,你這種大小姐還要兼職啊?”
“嗯,我沒錢了。”
我苦笑道。
2
我沒有想到,在酒吧兼職會遇到胡思奇。
他是我哥的兄弟。
以前和我有過娃娃親。
后來。
他娃娃親的對象,就變成了羅美玲。
他見到我,一時有些尷尬。
都忽略了我身上的工作服。
問我:“怎么沒和你哥一起來?”
我搖頭。
他可能誤會了什么。
“美玲今天不在……我帶你過去吧,都是自己人。”
此地無銀三百兩。
我覺得有點好笑。
往常,在家里,我和羅美玲也沒有說勢同水火吧?
我個人認為,我對她還是比較客氣的。
不知道為什么,他們總覺得,我不想和她一起出現在同一個場合。
有她沒我,有我沒她。
好像成了他們這群人的共識。
恰好,他們包廂剛點了一個果盤。
走到門口,聽到里面傳來熟悉的嗓音。
“志明哥最近怎么沒帶清笛妹妹出來玩了?之前你一直帶著她,我們都不好玩得太出格,束手束腳的。”
幾個人一陣笑。
羅志明嗤笑一聲。
“你們當我愿意啊?還不是我妹。”
“之前怕清笛在家里搶了爸媽的注意力,怕我爸媽不要她了,所以我才經常把她帶出來,像她這種鄉下長大的,肯定比我妹會伏小做低伺候人,萬一我爸媽真喜歡上她了,我妹咋辦?”
“好在現在上大學了,離得遠。”
“不是,志明哥,到底誰是你親妹妹啊?不是羅清笛嗎?”
里頭安靜片刻,羅志明平淡的嗓音響起。
“我妹妹,只有羅美玲一個。”
“嘖,懂了,一起長大的就是不一樣。”
安靜重新被喧鬧覆蓋。
我雙手把果盤遞了過去。
胡思奇一臉尷尬。
“清笛,你哥他喝多了,他不是故意的……”
我打斷他,露出標準微笑:
“祝您玩得開心,麻煩給個好評。”
“我的工號是A888,謝謝。”
胡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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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歲那年。
我被認回豪門羅家。
我一度以為我哥挺喜歡我的。
并沒有因為七年的分開就對我表現得陌生。
相反。
自從我被認回家以后。
他一有空就帶著我往外跑。
把我介紹給他的朋友們。
所有人都知道羅志明多了一個影形不離的妹妹。
不管去哪兒玩都會帶上我。
他們都笑我是他的小尾巴。
直到最近。
我偶然刷到了一個三年前的熱帖。
爸媽帶回來一個新妹妹,原來的妹妹很不高興,該怎么哄她?
評論區給他出主意:
這還不簡單,天天把新妹妹帶出去玩,別讓她和你爸媽培養感情,就不會威脅到你妹妹啦。
有實力的話,還可以把她送出國。
費那勁干嘛,直接嫁出去不就好啦?
貼主回復妹妹還在上學。
有人提議:那就讓她住校唄。
第二天,我哥就在餐桌上提出讓我住校。
我爸媽雖然驚訝。
但后來還是被他說服,送我去住校。
和帖子里的細節一一對應上。
而貼主的最近更新是:
新妹妹考上了我的大學,把我妹妹又惹哭了。
給妹妹買了個包作為補償,她笑起來像只小貓咪,真可愛。
有人疑惑地問:
可是,考大學不是各憑本事的嗎?她有什么好哭的?
就是啊,貼主好偏心啊,難道后來的這個妹妹不是親生的嗎?
貼主沒有再回復。
連帶著三年前的帖子也一起刪掉了。
我后知后覺地發現。
我以為的溫情。
原來全都是假象。
他甚至都不想承認。
我才是他的親妹妹。
而羅美玲是那個代替了我七年的人。
4
或許是出于同情。
胡思奇給我轉了兩萬。
家里沒給你錢嗎?
以后別去兼職了,那種地方不適合你。
可以前,他們沒少帶我去那種地方玩呢。
他們唱歌喝酒打牌。
我在另外的包廂做作業,背單詞。
見我沒收。
胡思奇又發了一條消息。
清笛,你是不是還在怪我?
他指的是解除婚約的事。
當時,我回到羅家不久。
胡家父母很快來到家里。
看到我之后,提出把婚約改回來。
胡思奇沉默地站在一旁。
眼看著聯姻對象就要變成我了。
羅美玲跑了出來。
她抱著爸爸媽媽哭,說她早就喜歡上了胡思奇。
“她回來就回來好了,為什么要搶走爸爸媽媽,搶走哥哥,現在又要搶走思奇哥!”
“爸爸媽媽,你們不要我了嗎?”
我還記得當時爸爸媽媽看我的眼神。
有為難。
甚至,還有責怪。
我有些惶恐。
茫然地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么。
晚上,羅志明來到我房里。
“清笛,你讓讓美玲吧,她很小就失去了父母,很可憐的。”
“你看,你現在回家了,爸媽和我都在你身邊。”
“你什么都有了,就別再搶她喜歡的人了,好嗎?”
心尖好像被針刺了一樣。
我掐著自己的掌心,反問:
“那如果,我也喜歡胡思奇呢?”
“他本來就應該是我的未婚夫……”
羅志明提高聲音,不耐地打斷我:
“哪有什么本來?要不是你回來,他們很快就會訂婚了!”
話落,房間里一片寂靜。
他可能不知道。
走丟后的頭一年,我被一對脾氣不太好的夫妻收養過。
一有不如意,他們就喜歡高聲訓斥我,打罵我。
直到現在,我還是很怕別人大聲和我說話。
我情不自禁地身體開始顫抖。
縮著脖子低下頭,迅速答應下來。
“我知道了,我不會和她搶的,你別生氣。”
聞言,羅志明松了口氣。
他輕聲笑了笑。
“果然,還是我妹妹最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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