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維度新聞記者從“9歲女孩被老師用三角尺砸傷頭骨案”受害者的母親郭女士處了解到,由于部分網友多次在其維權過程中稱她“維權是為了訛錢養兒子”“要求學校賠償上千萬”“利用女兒吃人血饅頭”等,她已于11月25日針對上述誹謗言論報警,次日警方就她報稱的被誹謗案立案。她于近日收到了湖南湘江新區公安局開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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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稱,事發至今她從來沒有跟學校要過賠償,而比起這些,更令她痛心的是網友用“喪尸”這種侮辱性的詞語來形容自己的女兒。
“我女兒本就因頭骨碎裂、腦組織壞死飽受煎熬,如今身心狀態愈發糟糕,夜夜難眠導致黑眼圈越來越重,我不知道他們是以什么樣的目的和動機去這樣辱罵我的孩子。”
郭女士告訴維度新聞記者,這不是她第一次遭受網絡暴力。今年6月,她曾多次收到不同社交媒體賬號發來的死亡威脅,稱導致其女兒受傷的宋某明出獄后要“殺她全家”。隨后她向公安機關報警。6月24日,警方對相關網友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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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6月24日開具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違法行為人史某某因看不慣受害人在快手平臺發布的相關視頻,于2025年6月6日、7日、8日、10日、11日等時間內通過其本人注冊并持有的快手號,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某小區的家中向受害人郭某發出多條對受害人及其家人帶有侮辱恐嚇的信息,導致受害人心理恐慌。2025年6月23日11時許,違法行為人史某某在河北省張家口市被公安機關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對史某某行政拘留7日。
郭女士表示,如今女兒受傷后遺癥導致其無法自如掌控情緒,有時會砸壞家里的電視機、撕壞墻紙,激動時甚至會用美工刀劃傷自己,或者用剪刀剪自己的手指。“我奉勸那些網友回頭是岸,不要再肆無忌憚地去傷害這樣一個無辜的孩子,對于這些人我也會依法追責到底,讓他們承受應有的后果。”
此前維度新聞報道,2023年9月6日16時許,湖南長沙小學教師宋某明開展課后服務期間,在多次制止、管束學生喧鬧無效后,將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鬧學生,砸中該生前座劉某辰額部,致劉某辰重傷、九級傷殘。
2024年11月27日,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宋某明故意傷害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時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辰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據長沙中院消息,該案一審宣判后,宋某明、劉某辰均提出上訴。
今年4月10日,該案在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經過法院審理,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維度新聞記者 王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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