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勸,不讓賣的就別賣了...
12月9日,桂林市市監局發布“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線上經營和即時配送企業用車行為的告誡書”,對“電商平臺和線上經營者的合規經營要求”、“對即時配送企業安全用車要求”發布告誡書,具體信息如下:
告誡書詳情公布
![]()
各電商平臺、平臺內經營者及相關市場主體:
為深入貫徹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線上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配件經營行為,加強外賣等即時配送行業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全面筑牢安全防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向我市各電商平臺企業、即時配送企業及相關配送合作商鄭重告誠如下:
一
對電商平臺和線上經營者的合規經營要求
(一)嚴格規范宣傳行為
電商平臺企業要知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嚴禁銷售未經強制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等產品;嚴禁發布“提速改裝”“續航超標”“解限速教程”等違規內容,對含“快”“超”“改”等可能暗示違規的宣傳語加強審核;在電動自行車相關商品銷售頁面要明示“禁止非法改裝”內容。
(二)強化審核監管措施
電商平臺企業要加強“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破防篡改”“解碼提速”等關鍵詞的篩查與識別,提升內容審核能力;加大技術巡查頻次,定期開展內容監測,及時清理下架含有非法改裝信息的商品鏈接、宣傳文案;依法依規向監管部門推送違法違規線索并配合后續執法調查。
(三)建立進貨查驗制度
進貨時需核查電動自行車供應商資質、產品檢測報告,對每批次產品抽樣核驗參數一致性;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下架、召回,并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四)履行售后服務責任
不得為消費者提供非法改裝服務;進一步健全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對消費者和公眾的投訴及時核查受理,積極解決消費糾紛。
二
對即時配送企業安全用車要求
![]()
(一)嚴格落實車輛安全標準
車輛需配備頭盔等安全裝備;不得私自加裝貨架等影響操控的配件,不得拆除限速器、更換大功率電池。
(二)嚴格車輛日常監管
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積極采取遠程視頻抽查、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動態核驗配送騎手使用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信息與實際使用情況是否一致;全面檢查騎手使用電動車輛是否存在非法改裝問題,對發現車輛改裝的要采取責令恢復原狀、禁止使用、限制接單等措施。
(三)嚴格騎手培訓管理
新騎手入職需完成規定學時的用車安全知識培訓,內容涵蓋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解讀、車輛檢查及充電安全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定期召開安全例會,通報電動自行車事故案例;建立騎手違規臺賬,對私自改裝車輛等行為依規處理。
(四)推進政企協同合作
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按要求報送車輛合規率、騎手培訓情況等數據;配合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排查,對監管部門指出的問題盡快完成整改并反饋;參與政企聯合開展的安全宣傳活動,提升企業及騎手合規意識。
此外,鼓勵即時配送企業為騎手統一購買配發符合相關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大力推廣共享換電模式,提升配送安全系數和工作效率。
對違反本告誡書要求的經營行為,監管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責令整改、沒收違法產品、罰款直至吊銷執照等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廣大群眾若發現商家銷售逾期舊標車、無新國標CCC認證產品或存在偽造認證證書等違法行為,可通過12315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2025頭條留言活動繼續進行
1、活動不定期選取頭條文章
1、活動不定期選取頭條文章
2、我們將在當天頭條內容下方的評論區,隨機選取10位用戶發放獎勵
3、中獎用戶可獲得10萬桂林字牌金幣
4、參與活動的頭條文章會在發文當天,通過每日桂林小官在每日桂林微信粉絲群和朋友圈進行公布
新國標電馬已經出來了,新的規定也應該及時出來,從這一點看,桂林的工作效率還是很棒的!在此提醒商家,按照有關部門規定進行商業活動,切勿違規!
▍內容來源:桂林市場監管
▍圖片來源:見標注(其余源于網絡)
▍圖文編輯:必被LQ的人字拖
顧晃任律師
廣西瀛桂律師事務所律師
(微信同號)
該律師專注于公司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勞動法等領域,任桂林多家企業法律顧問,有需可聯系咨詢。
支持我們
就請給我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