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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第14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兒童的出行安全一直是家長和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公共傳播研究中心近日發布的《公眾對兒童安全座椅的認知、使用差距與立法支持度調研報告》顯示,在擁有汽車且有0-10歲兒童的家庭中,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近九成,但只有一半的家庭在孩子每次出行時都會使用。
兒童安全座椅,是指安裝在汽車內用于保障兒童出行安全的專門座椅。數據顯示,每年約3000名兒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約10000名兒童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有關研究顯示,因未使用兒童約束系統造成傷亡的事故約占94%。而如果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據說可使兒童車禍死亡風險降低60%。
可見,兒童安全座椅多么重要,對兒童出行扮演著“保護傘”作用。在擁有汽車且有0-10歲兒童的家庭中,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近九成,說明這些家庭早就認識到兒童安全座椅重要性。但遺憾的是,這些家庭中約一半卻“配而不用”,寧肯讓兒童安全座椅閑置浪費,也不愿為孩子提供安全保護。
這些家長為何“配而不用”?調查顯示,有71.3%的家庭因“開車路程短、車速慢”而放棄使用。這既是僥幸心理,也缺少基本常識。因為載有兒童的機動車行駛在路上,會不會發生交通事故不完全取決于“開車路程短、車速慢”,家長車速慢不等于其他車輛速度慢,路程短不等于“零風險”。
另外,可能某些家長出門時忘記安裝兒童安全座椅,或覺得安裝、拆卸麻煩就放棄了。但不管因為什么原因造成兒童安全座椅“配而不用”,都是巨大安全隱患。毫無疑問,每個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購買兒童安全座椅也是愛娃的一種表現,但又“配而不用”,那么家長愛娃“成色”值得自問。
真正愛娃的家長,顯然將孩子安全問題視為重中之重,就不會在安全問題上心存僥幸,哪怕再短的路程、再慢的車速,也會讓孩子坐在安全“專座”上,而且形成了雷打不動的良好習慣。而那些嘴上口口聲聲說“愛娃”,但實際行動中卻不為孩子出行提供安全保護,這種愛娃“成色”實際打折。
對于兒童安全座椅“配而不用”,超九成受訪者支持將“強制使用”入法。這個問題值得研究。雖然2021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首次將“兒童安全座椅”寫入全國性立法,但知曉率僅為25.3%。而且該法律沒有明確年齡/身高規定也未明確處罰機制,只起簡單引導作用,實際效果有限。
如果立法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顯然效果大不一樣,不僅該法律知曉率會提高,而且罰則將倒逼家長購買及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即擁有汽車且有0-10歲兒童的家庭中,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特別是使用率都會大幅提升。至于如何制定強制措施或者具體罰則,也是一門“藝術”,值得深入探討。
筆者以為,對機動車載有兒童但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司機,既可以采取扣分、罰款進行處罰,以產生倒逼效應,還可以通過強制性安全教育措施進行處罰,比如,強制這類家長參觀交通事故兒童傷亡現場,或者到相關機構接受專門教育和考試,也或者要求家長與自家孩子模擬體驗交通事故經過。
只有多措并舉消除家長思想中的僥幸成分,使其認識到兒童安全座椅必須擁有、必須使用,才能確保無辜孩子在交通事故中安然無恙。盡管交通事故發生率很難降到“0”,但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使用率完全可以大幅提升到應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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