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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關于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
保險個人繳費檔次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各市(自治州)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貴州貴安新區稅務局,各縣(市、區、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各縣(市、區、特區)稅務局: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增加參保群眾個人賬戶資金積累,提高待遇水平,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個人繳費檔次標準
從2026年1月1日起,增加4000元、5000元、6000元3個繳費檔次,取消800元、1500元、2500元3個繳費檔次。調整后的個人繳費檔次為每人每年繳費300元、4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二、保留特殊困難群體100元繳費檔次
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員、特困人員和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繳費檔次。鼓勵特殊困難群體結合自身實際自主選擇較高檔次繳費,進一步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
三、參保繳費補貼標準
從2026年1月1日起,將繳費補貼標準調整為:對當年選擇300元、4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繳費檔次的,按繳費金額的10%給予補貼,分別為30元、40元、60元、100元和200元;對當年選擇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繳費檔次的,按300元給予補貼。
對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員、特困人員和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按100元繳費的,保留30元的繳費補貼政策。同一個繳費年度內,特殊困難群體選擇較高檔次繳費,應與現行各繳費檔次標準保持一致,并按繳費總額相對應的繳費檔次享受繳費補貼。
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由省、市(州)和縣(市、區、特區)三級財政按各三分之一的比例分擔。
四、組織保障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部門要高度重視調整個人繳費檔次工作,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做好財政預算、資金安排、信息系統完善和征繳經辦服務等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要做好政策宣傳,全面準確地解讀政策,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引導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繳費、長期持續繳費,形成合理預期,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提高保障水平。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已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國家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25年12月10日
來源/貴州省人社廳網站
編輯/吳蕓 責編/陳萌 審核/王營 終審/謝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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