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大連發生一起
釣到河豚魚并自行烹飪食用
引發食物中毒被送進ICU的事件。
前不久,
廣東疾控公布一起食用河豚魚
(自采自食)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發病1例,死亡1例。
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重要提醒:
不捕撈、不銷售、不購買、不加工、
不食用野生河豚魚!
無特效解毒藥
0.5毫克就能致死
河豚魚的毒性是由其體內的河鲀毒素引起,0.5毫克就能致死,中毒過程急速而劇烈,尚無特效解毒藥。河鲀毒素耐酸、耐高溫,需220℃以上方可分解,一般烹調手段包括鹽腌、日曬等都難以破壞;經過專業處理的河豚也并非沒有毒性,過量食用依然會對身體造成傷害。食用有毒野生河豚魚會引發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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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的癥狀有這些
河鲀毒素中毒潛伏期一般在10分鐘至3小時,患者首先感覺面部或手腳異常,隨后可能出現眩暈或麻痹,也可能出現惡心、嘔吐、腹瀉等胃腸癥狀,繼而可能會呼吸急促,并可能出現低血壓、抽搐和心律不齊,重者可致死亡。
目前臨床上沒有針對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藥劑,醫生往往只能幫患者催吐、洗胃、大量補液、導尿等方法盡快地排出毒素。統計顯示,河豚中毒是全國動物類食物中毒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死亡率非常高。
若食物中毒
可這樣應急處置
目前,對野生河豚魚中毒尚無特效療法。一旦食用野生河豚魚后出現疑似中毒癥狀,應立即到附近正規醫療機構進行就診;
如在外就餐發生食物中毒,可撥打12345市民熱線投訴舉報,并保存好消費票據、就診記錄、體檢報告等相關證據,以便執法部門調查取證。
不捕撈、不銷售、不購買
不加工、不食用野生河豚魚
不捕撈、不銷售、不購買、不加工、不食用野生河豚魚,未經審批的企業不得加工河豚整魚,餐飲單位不得為消費者提供野生河豚魚加工制作服務。一旦發現市場、攤販或餐飲店等違法經營野生河豚魚及其制品的行為,可撥打12315、12345市民熱線舉報。
不捕撈、不銷售、不購買、不加工、
不食用野生河豚魚!
千萬不能抱有僥幸心理!
轉發提醒身邊人!
來源:大連發布 廣東疾控 珠海市場監管
編輯/吳茵琳
責任編輯/陽紫微
三審/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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