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潢川縣人民法院迎來了一幕溫馨場景。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件的原告陳某某與被告某村民組的群眾代表,不再是對簿公堂的雙方,而是共同將一面鮮紅的錦旗交到了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柏定的手中。錦旗上“定紛止爭,四年干戈化玉帛;善做善成,一紙調解沐春風”的金色大字,不僅道出了當事人的由衷感激,更是對潢川法院法官傾心調解、司法為民工作成效的生動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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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面錦旗的背后,是一段持續四年、矛盾尖銳的糾紛。原告陳某某于數年前與某房地產公司簽訂合同,支付337萬余元購買了8間商鋪。然而,在交付裝修時卻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阻力:部分商鋪竟是該開發商早先與案涉地塊原址村民組簽訂的安置協議中的房源。認為自己權益受損的村民組群眾堅決阻止陳某某施工,甚至輪番值守,雙方僵持不下,矛盾不斷升級。四年間,報警十余次仍無法解決問題,身心俱疲的陳某某最終以排除妨害為由,將村民組訴至潢川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李智勇經審理發現案情復雜、雙方積怨甚深。一方面,購房人投入巨資卻無法使用商鋪,權益受損;另一方面,村民賴以生存的土地被征收后,約定的安置房源被轉賣,其訴求亦有其合理性。雙方立場堅定,互不相讓,案件陷入僵局。
“群眾的急難愁盼就是命令!”在聽取李智勇詳細匯報后,李柏定明確指示,此案不能一判了之,必須秉持司法為民宗旨,傾盡全力以調解方式實質性化解矛盾,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一場歷時三個月的調解“攻堅戰”就此展開。
調解初期,因信任缺失和利益分歧,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李柏定精準把脈,指示承辦法官“打開思路,關鍵要讓開發商直面問題”。法院依法追加涉案房地產公司為第三人,將其納入調解框架,為根本解決問題奠定了基礎。與此同時,李柏定親自協調,與包聯社區的處級領導溝通,獲得了當地黨工委、辦事處的大力支持。辦事處指派專職黨工委副書記與法院對接,形成解紛合力。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魏明星三次帶隊前往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協調,在府院聯動的高效推動下,該公司深刻認識到自身責任,態度發生根本轉變,承諾積極調配房源,補償雙方損失。
針對四年積怨帶來的對立情緒,承辦法官精準抓住矛盾核心,耐心疏導。一方面引導原告正視歷史緣由,拿出誠意;另一方面深入村民組,傾聽擔憂,逐一破解心結。為確保調解成果落地,法院將解決方案細化為四個可量化、可執行的步驟:協調自然資源局出具規范界址圖、督促開發商出具按期完工承諾書、為村民組因房源調換協調爭取10萬元補償款,并將所有預留房源的位置、界址圖等十一份材料作為協議附件,賦予法律效力。這一系列務實舉措,如同給群眾吃了一顆“定心丸”,徹底消除了雙方的后顧之憂。
2025年11月19日,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最終簽署調解協議,長達四年的干戈化為玉帛。12月9日,協議各項義務均已履行完畢。于是,便有了文章開頭原、被告雙方攜手贈旗的感人一幕。
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潢川法院深入貫徹落實司法為民理念、積極探索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生動實踐。面對錯綜復雜的矛盾,潢川法院主動擔當,創新方法,匯聚多方力量,以“如我在訴”的情懷和“善做善成”的智慧,最終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切實感受到了公平正義與司法溫情。(劉宇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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