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晚上我在客廳貼暖寶寶,手指剛碰到包裝袋的鋸齒邊,就聽見手機響——丈夫發來消息,說今晚要陪客戶吃飯,讓我不用留門。這是他這個月第7次“陪客戶”,陽臺的暖氣片上還搭著我上周凍裂的手套,上次他說“冬天戴手套麻煩”,可我每年冬天都凍手,這是他結婚時就知道的事。
我把暖寶寶貼在毛衣袖口,轉身去收拾沙發上的外套,卻在丈夫的羽絨服口袋里摸到一張外賣小票。上面的地址是女同事家,點的是進口草莓,備注欄寫著“多放冰袋,她喜歡吃涼的”。我愣了愣,想起上周我說想吃草莓,他說“冬天的草莓貴,不值當”;再翻他的手機支付記錄,“陪客戶”的那晚,他給女同事轉了520元,附言“買奶茶”。
我把小票和轉賬記錄截圖打印出來,放在餐桌上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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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2點,他帶著一身酒氣回來,看見桌上的東西,腳步頓了頓,卻沒道歉,只說“你怎么又翻我東西?同事之間幫個忙而已,你至于嗎?”
我攥著凍裂的手套,指尖因為用力而發白,眼淚沒忍住掉在手套上,暈開一小片濕痕:“幫她買草莓就值當,我想吃就不值當?我每年冬天都凍手,你說‘戴手套麻煩’,卻記得她喜歡喝冰奶茶?”他皺著眉,想把桌上的紙揉掉:“你別小題大做,她剛失戀,我安慰一下怎么了?”
“安慰”兩個字像針一樣扎在我心上,我忽然想起戀愛時的事。那時候他知道我冬天凍手,特意從網上買了加絨的暖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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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晚上幫我把暖手寶充好電,放在我枕頭邊;他說“以后每年冬天,我都幫你暖手”,可結婚才兩年,他連我戴手套都覺得麻煩。
去年冬天,我的手凍得腫起來,連打針都握不住針管,他卻只說“多穿點就好了”;我夜班回家,想讓他幫我燒點熱水泡手,他說“我在打游戲,你自己燒”;可他卻能為了女同事,凌晨跑出去買奶茶,記得她“喜歡三分糖、少冰”。
那天晚上,我在客房坐了一夜,天亮后聯系了律師。收拾他的東西時,我在衣柜最底層發現了那個粉色暖手寶,上面的絨毛已經結塊,充電線也斷了——那是他戀愛時送我的,他說“能陪我好多個冬天”。我把暖手寶放在玄關,給他發了條消息:“你的‘好多冬天’,我等不到了。”
離婚后,我帶媽媽去了海南旅游。站在海邊的時候,媽媽握著我的手說“你看,這里冬天不冷,你的手再也不會凍裂了”。我忽然覺得心里很輕松,不用再記著“他不喜歡我戴手套”,不用再等他幫我充暖手寶,更不用為了他的“忽視”難過。
朋友問我后不后悔,我說不后悔。婚姻里最讓人寒心的,不是出軌,是他把你的需求當成“麻煩”,把對別人的好當成“應該”;是他曾經能把你放在心上,后來卻連你的痛苦都懶得在意。那些被遺忘的承諾,其實都是不愛你的證明。
你們說,連你冬天凍手都記不住的人,真的值得你掏心掏肺嗎?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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