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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西安市民政局網站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公告稱,因違反相關規定,西安市民政局對10家社會團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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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西安市國際港務區企業家協會、西安市區塊鏈信息產業協會、西安市民企貨物運輸行業協會、西安市鎮安商會、西安市北京商會、西安市運輸物流協會、西安地殼波浪狀鑲嵌構造研究會、西安仲裁發展協會、西安市人民調解員協會、西安大數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合會等10家社會團體存在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年度檢查的情形,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適用陜西省民政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4 版)(陜民規〔2024〕3號)中“連續2年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年檢(年報)的”從重處罰情形,本機關現對以上社會團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述社會團體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決定,上述社會團體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西安鐵路運輸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西安市鳳城八路109號3號樓1層114室
聯系電話:029-67096730
來源: 西安市民政局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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