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記錄封存,大家已經催我更新許久了,所以這個新聞我就不再從頭跟大家講一遍了,大家應該也看過別人的相關分析了。
這一波最出名的應該就是南通文旅,一句誰家少爺吸了,漲粉400余萬。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南通文旅這個賬號到現在已經10天沒有更新了。
我看了一下他們過往的投稿記錄,每個月基本上都有五六個稿件。10天的沉默,南通文旅內部應該起了一些奇妙的變化。
按理說這句話不應該由官號說出來,畢竟,按照我國相關宣傳紀律來說,要相關部門的領導干部拍板。不能隨便讓編輯隨便用公號公開發表言論.
但這樣一句話,引起了輿論軒然大波,居然還給自己的文旅業績制造了巨大流量。這到底是功是過,就真的講不清了。只能裝死了事。
我們回到封存問題上,其實這個新聞歸根結底并不是吸毒記錄封存,而是治安管理處罰結果封存。只不過媒體報道這個事情的時候,選了大家最關心的一個側面挑出來說,那就是吸毒記錄,引起了社會的軒然大波。
那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我確實覺得想出這個標題的同行新聞學的要素抓的很準,啊這次是褒義詞了,這次真的不是貶義,沒有陰陽怪氣的意思。因為治安管理違法行為和吸毒這兩個行為,盡管處于一個包含關系,但是在社會的評價體系里,嚴重程度完全不一樣。
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是個大框,里邊還包含了很多,小偷小摸,打架斗毆,嫖娼賣淫,侮辱誹謗,甚至是無處歸類的尋事滋事,全都裝在里面。
而中國禁毒的力度確實很大,每年治安管理處罰人數約為807萬人。根據2024年中國毒情形勢報告,全年共查處吸毒人員19.3萬人次,吸毒只占全部治安管理處罰的百分之五。
所以,一般說起來治安管理處罰封存,大家普遍只會聯想到上述輕微違法,想不起來“吸毒”這種天怒人怨,不論前后左右進步保守,天下共誅之的行為。
這就是上一次草案修訂沒有引起重視的原因,不得不說,這一次的報道重點集中在了吸毒這個個案上,引起了大眾的警惕。
隨后,就有法學專家出來發聲,聲稱,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并非是對特定群體的保護,為了避免“一次違法,終身受限”的不合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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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聲稱,如果長此以往,中國幾無可以考公的人選
雖然這句話也成為了輿論場的一個爆點,不少人拎著這句話出來吊打。
甚至還有人找到了這位教授的過往言論,就是說,一旦有了吸毒史,留給他們能找到的工作,大概只剩下兩種,一種是家政,一種是外賣員,這個公平嗎?我現在就可以回答,這并不公平,你說的這種話,對廣大的家政和外賣從業者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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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非常的愚蠢,唯一的價值就在于它直接引爆了輿論,把這次新聞事件當中的一個大眾心理揭示了出來,那就是我們這些0違法的普通人,都已經過得這么難了,你居然還允許這些人考公。
法律學家之所以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韙出來說這種話,并不是他收了錢才愿意這么說的,而是心里邊真的相信他們說的道理。
當前中國立法和法學界的主導思想,傾向于所謂修復性司法,認為吸毒者既是違法者又同時是毒品犯罪的受害人。建立記錄封存制度,是給予悔改者出路。
并且法學界普遍反對公眾輿論目前的重刑主義傾向,不認同公眾本能的主張的懲罰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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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面對法學界的理想主義傾向,我這里有四個觀點和大家分享。
第一,新辦法是否實際降低了對吸毒行為的威
懾?毫無疑問,這是肯定降低了的。
在我國販毒是重罪,而吸毒僅僅是違法,最嚴重也無非強制進行戒毒而已。管不住手,好逸惡勞,小偷小摸,導致二進宮三進宮的人都有的是,更不要說是吸毒這種級別的誘惑。
在長期的社會實踐當中,什么形成了對吸毒人員的重大威懾呢?我們必須承認的事實是,這種威懾很大一部分來源于全社會對于吸毒者的排斥和敵視。
懲罰不僅來自于法律,更來自于社會,吸毒留下案底,日后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被鄰居指指點點,這些無形的壓力是過去幾十年我國禁毒戰爭中最強大的威懾武器之一,阻止了相當多的人滑向深淵。
公眾實際上擔心的是,如果記錄能夠被封存,相當于大幅降低了吸毒的社會成本。
第二,修復性司法是有代價的,代價由誰承擔?
雖然司法專家們出來解釋說,考公考編等行為仍然不能通過政審,但這沒有緩解公眾的焦慮
因為法學專家們在作出決策的時候,即便他們沒有考慮,也是基于自己的日常生活經驗出發,這些人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都顯著更高。他們居住在的環境更好,出行有私家車,辦公在門禁森嚴的大樓。這些人的生活圈層與底層吸毒人員的生活圈層天然存在物理隔絕。
除了在工作中可能接觸到吸毒者,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吸毒人員的概率,和普通人接觸到吸毒者的概率相比起來,要小的多。
也就是說,對普通人來說,吸毒人員的回歸是物理在場的,如果讓吸毒人員正常復歸社會的話,普通人所付出的社會風險要大。
立法者大可以對著自己爭取來的法治進步的果實:看,我多么無私而偉大!而改革的負外部性集中被中下層的普通人承擔了。
至于風險具體有多高,由于缺乏社會學定量實驗數據,中國社會沒有辦法根據統計數據進行定量分析。在缺乏定量分析的時候,人民群眾就只能定性分析了。
既然自己肯定不是吸毒者,那么政策對自己的收益是趨近于0的,這種時候無論讓自己承擔任何社會風險,自己整體的收益都是負的,哪怕大家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也必然出于本能進行反對。
第三,本次爭議也是長期以來輿論宣傳塑造的結果。
我們的媒體長期以來在禁毒斗爭當中啊,都是把目光對準緝毒民警,聚焦于緝毒警察的犧牲和英勇,這是非常具備感情沖擊力的。
可以說,禁毒宣傳凝聚了全社會社會對毒品問題的絕對警惕和反感。這是中國禁毒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輿論基礎。
這也在中國社會制造了兩個共識,第一是毒品危害巨大。第二,吸毒不僅是害自己,也在害別人,特別是緝毒警察。
那這個時候,一個吸毒者就同時具有了雙重性,第一重當然是吸毒,第二重是一個間接的殺手,吸毒人員吸的每一口毒品,都將成為射向緝毒警察的子彈。
這里和法學界所強調的,吸毒者既是違法人員又是吸毒犯罪的受害者形成了一個結構化的沖突,大家對于吸毒者的身份角色定位就完全不一樣,怎么可能談得攏?
如果立法者真的希望大家同情吸毒者,那么他們給他們出個主意,他們首先應當去溝通宣傳部門,改變宣傳重點,再來進行修法,或許大眾的意見不會那么大。
但應該這么做嗎?我個人認為是反對的。雖然這樣有利于吸毒人員重新回歸社會。然而,因為禁毒宣傳,最大程度上保證了中國社會對于毒品的警惕,從事實上不知道挽救了多少家庭。
當然,你們能過的了良心這一關,你們能過的了烈屬那一關嗎?
這可能就是一個見牛而未見羊的問題,法學界看到了社會邊緣人,卻遠離了普通人視角,沒有想到有多少普通人因為邊緣人的遭遇,而幸免于成為吸毒人員。
最后,我們必須理解大眾的重刑主義,任何制度性釋放的善意,總有被濫用的可能,官僚也不是圣人,總會有濫用權利謀私的傾向。
比如,2010年,湖南省冷水江市人事局局長曹長清通過提交《請求安排子女工作的報告》,為其尚未畢業的兒子曹博文安排進入財政局工資統發中心工作,享受事業編制。該申請獲市委書記劉小龍簽字同意。
目前來看,大眾選擇了重刑主義,相比于吸毒人員被隔絕于社會的代價,大眾更不愿意看到一個潛在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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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始終在權衡,政策即可能給迷途知返的普通人開了一扇窗,也可能是給特權階層留了一道門。這種權衡,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行政透明度和對司法體系的信任度來進行的,這個信任度如何呢?
南通文旅一句話之后,大眾就把答案給的很清楚了,哪位少爺吸了,六個字,一個字帶來七十萬粉絲,這可能是中國媒體史上最值錢的6個字。不需要避諱,直接引爆的,除了對毒品的厭惡,也是中國社會廣泛存在的對于特權的焦慮。
如何解決問題,這也很簡單,我們開頭就已經說過了:
在大眾評價體系里吸毒和小偷小摸,打架斗毆,嫖娼賣淫,這些違法行為在大眾的認知評估體系里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完全不在一個層級。
如果立法者真的同情每年遭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幾百萬人,希望他們迷途知返,得到更多回歸社會的機會,只需要承認吸毒行為在情節和社會危害性上的不同,把吸毒作為治安管理處罰記錄中的一個例外,剔除記錄封存的范圍即可。
前面已經用數據說明了,中國每年新增的吸毒人員只占治安管理處罰的2.5%,把這2.5%的人記錄公布出來,既有利于其他97.5%的人回歸社會,也是對公眾最強烈安全關切的直接回應,能最大程度減少新制度的推行阻力。
這個方案已經是很大的讓步了,放過了97.5%的輕微違法。
如果連這個方案都不愿意做,那么大眾也很難接受,只能懷疑,最開始就是為了醋包的餃子,最開始的目的很有可能就是那97.5%。
這種時候,大家也只能像南通文旅一樣,出于本能的問一問,哪位少爺吸了。
章北海的自然選擇
Après moi, le délu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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