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聲明: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寫了承諾書還押了身份證,到了約定的下午六點卻還是沒付錢,餐館老板直接在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小程序上把張先生起訴了
那晚是12月10日,重慶九龍坡的一家小餐館忙到深夜,油鍋最后一次冒泡,桌面上的酒瓶被收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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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人吃了喝了到了打烊,九個人以“上廁所”“接電話”“臨時有事”為由飄走,只剩下一個張先生坐在原地
老板拿著小票走過來,1262元,晚飯加宵夜,這個數在重慶不算離譜
張先生皺眉說自己沒錢,且不是他發起的聚會,按理該組局的人結賬,他聯系不上人
老板沒有認命,他報了警
民警趕到后先問清經過,再給組局者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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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那頭的人說自己在跑網約車,當天流水提不出來,要等周二或周四才能處理
調解到最后,張先生寫下一份承諾書并押下身份證,承諾12日18點前把錢一分不少打給老板
當時大家都松了口氣,店里也終于鎖了門
事情卻沒那么順
到了12日,約定的時間到了,錢仍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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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說,組局者沒把錢轉給他,電話也不接,自己不想當冤大頭
“不能讓我全權買單,該起訴去起訴”
他把話撂在那兒
聽上去像是有道理,實際上承諾書是他親手寫的,押的也是他的身份證
老板這回沒有再猶豫,律師陪同下點開全國版的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小程序,當場填寫起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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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后來對記者說,遇到這種事不能軟,走合法途徑維權,不能把誠信當兒戲
這句“該出手時就出手”很樸實,但在深夜那樣的場景里,顯得格外硬氣
說實話,我對張先生也有一絲復雜
他確實不是組局者,九個人走掉只留他一個人扛著,也像是被架在火上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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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在警察面前寫了承諾書,承諾的是“無論如何”到點付款,這份“無論如何”就是他對店家的承諾,是對公共秩序的承諾
律師的意見很明確:承諾書屬于有效約定,簽字人先履行付款義務,之后再向其他用餐者追償
這條規則保護的,是社會里最基本的信賴
有人問,九個人是不是提前串通好了逃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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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沒證據,不好下結論
也有人質疑“流水提不出來”的理由靠不靠譜,這話只是當事人單方說法,也不必把它當成鐵證
事實清楚的只有幾件:10人用餐、消費1262元、9人先走、張先生寫承諾書押身份證、到點未付款、老板已起訴
夜里發生的事,總有一些細節抹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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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燈光泛黃,老板的手上有油漬,民警的口氣不急不緩
我能想象,張先生寫承諾書那一刻也許是希望把眼前的燙手山芋先放下,但承諾不是借來過夜的石頭,是要自己扛的責任
這點,在法律里寫得清清楚楚,在做人里更是根子
這樁小案子其實不小,它把成年人的社交揭開了一角:有利則聚,有責則散
十人同桌,沒人愿意站出來買單,大家都在等一個“不是我”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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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說交友需謹慎,謹慎不是挑朋友的段位,而是看一個人有沒有最起碼的誠信
1262元不是天價,貴的是一個“算我”的姿態
說到這里,不妨想起另一件更重的事——江門曾有兩人多次惡意逃單累計七千多,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獲刑
和那案子不同,這次金額不大、次數不多,走的是民事路徑,但它依然提醒人:逃單不是玩笑,輕輕一走,后面是店家一天的辛苦,是秩序的慢性損耗
站在商家的角度,這次是一個行動指南:遇到拖欠別怕事,留存證據,找警察協調,必要時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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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小程序也并非遙不可及的東西,打開、填表、提交,流程不復雜,卻非常有用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寫下承諾就要兌現,內部怎么分攤、誰是組局者,都不能對抗外部承諾
我也在想,接下來會怎樣
如果法院在這兩天受理,流程走起來,張先生可能很快就要先把錢付了,再去找那九位朋友一個個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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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也是一個正當的解決路徑,費點心,但能把責任拉回桌面
更期待的是,組局者或其他人主動聯系老板把錢結清,別讓一頓飯變成一場低配的群體測試
歸根到底,這不是誰贏誰輸的問題,而是要把“答應了就做”的規則放回生活里
朋友間的情分,不是喝酒時的豪言,是結賬時的擔當
誠信這事,說起來陳舊,但永遠有用,它像餐館里的那盞燈,不亮不行
愿每一家小店的夜里都不再因為一張小票而耗盡耐心,愿每個寫下承諾的人都記得,字是寫在紙上,分量是放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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