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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俞燕
編:吳戈
出品:喻觀財經
繼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中信集團原執行董事趙景文之后,中信系第三個“億哥”出爐了。
12月12日,沈陽市中院一審公開宣判中信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徐佐受賄、非法經營同類營業案,對徐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1000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擔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戴卡”)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副董事長、董事長,中信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人員在承接項目、業務合作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7億余元。2012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擔任中信戴卡總經理、副董事長、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獲利特別巨大。
徐佐1.47億余元的受賄額,比他的老同事、中信集團原黨委委員、執行董事趙景文少0.44億元,比另一位中信系同事、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的9.795億元,少8.325億元。
從刑期上來看,孫德順是死緩,徐佐是無期,趙景文是18年徒刑。
徐佐是湖北大悟人,他有個著名老鄉、原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蔡鄂生同樣是“億哥”,以5.17億元的受賄額,獲刑死緩。
徐佐是在2024年6月9日落馬,2024年12月12日被“雙開”。彼時中紀委公告指出他主要涉及七宗罪;
1、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污染任職企業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
2、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收受禮品禮金;
3、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家庭房產情況,在干部選拔和職工錄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4、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
5、道德敗壞;
6、腐化墮落,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項目、業務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7、大搞“靠企吃企”,違規經營任職企業同類營業,謀取巨額非法利益。
2025年1月6日,徐佐被捕。4月14日,其案件由沈陽市檢察院向沈陽市中院提起公訴。
值得關注的是,公訴方指控徐佐與他人共同成立公司,經營與中信戴卡同類的業務,獲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信戴卡的前身戴卡輪轂制造有限公司(下稱“戴卡輪轂”)于1988年5月26日在河北省秦皇島成立,是中信集團投資組建的中國大陸第一家鋁車輪制造企業,是全球領先的鋁合金車輪制造商。
就在戴卡輪轂成立的前一年8月,高層在北戴河作出決策:要立即著手建立中國轎車工業,開啟新中國汽車工業史新篇章。
據報道,這一年,時任中信集團副總經理在美國考察,在制造廠時看到了美觀、安全、輕型化的鋁車輪轂,便以敏銳的市場洞察力,當即下決心引進鋁車輪轂項目。在時任中信集團董事長支持下,戴卡輪轂迅速組建。
戴卡輪轂成立后六個月后(1988年11月19日)下午兩點,我國第一只合格的鋁合金車輪在公司的車間里下線。當時國內還沒有人用鋁合金輪轂。產品最初銷往美國,1990年轉回國內銷售。
公開信息顯示,在成立初期,中信戴卡一直處在虧損狀態,直到1993年才實現盈利。
2000年8月8日,中信戴卡成為亞洲首家具備為德國奧迪配套資質的鋁合金車輪供應商,從此進入國際汽車業高端俱樂部。
2002年9月,中信戴卡進入美國市場。2005年,戴卡輪轂成為美國福特全球戰略合作伙伴。
2007年10月,戴卡輪轂制造有限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立中信戴卡輪轂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負責市場營銷的徐佐出任中信戴卡總經理。他算是生逢其時,上任次年(2009年1月14日),我國汽車產業和鋼鐵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其中規定,自當年1月20日起,汽車購置稅減半。
這意味著,新政將釋放出數十億的市場購買力。汽車市場由此被激活,發展呈井噴之勢。到當年年底,我國汽車產量同比激增45%,中國成為世界第一大汽車生產國和消費國。
在這樣熱火朝天的市場形勢下,中信戴卡接訂單接到手軟,產品供不應求。
與中國火熱的汽車市場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美國市場正值寒冬。2009年6月1日,美國通用汽車申請破產。成為當時美國汽車史上最大破產案。不過,彼時中信戴卡給予了美國客戶很大支持,與之建立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其北美市場份額保持著激增之勢。
2011年,中信戴卡收購德國KSM鑄造集團100%股權。到2017年,中信戴卡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鋁車輪供應商及全球最大的鋁制底盤零部件供應商。
《中信:艱難的輝煌》一書提到,在時任中信戴卡董事長的帶領下,中信戴卡走出了一條“獨特的國有經濟引導帶動民營經濟融合發展的道路”。
2014年,徐佐升任中信戴卡董事長。兩年后,他升任中信集團總經理助理,并兼任中信戴卡董事長。2019年,他進一步升任中信集團副總經理,兼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可以說,任職中信戴卡是徐佐中信生涯最重要的一段經歷。然而,這里亦成了他攫取私利的平臺。而他謀利的方式是與他人共同成立公司,經營與中信戴卡同類的業務,“靠企吃企”。
根據刑法第165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的,構成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按司法界的解釋,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的行為規范從屬于公司法上的忠實義務規范,侵害的法益是公司財產法益,違法性的本質是違反競業禁止規范,進而引起財產損害的抽象危險。
僅從公開信息來看,徐佐似乎截至目前金融業獲判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的第一人。
此外,他還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權錢交易。
“茫茫九衢中,百禍起一貪。”剛剛度過60歲生日的徐佐,將在鐵窗內度過余生。
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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