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清算期間法人仍存續,但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任何活動;僅可由清算組處理與清算有關的未了結業務、清理債權債務、繳稅、分配剩余等法定事務。開展與清算無關的事宜屬于違法行為,可能被禁止并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七十二條可知,清算期間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民法典》第七十二條 清算期間法人存續,但是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法人權力機構的決議處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
如何界定何種情形與清算無關,即該活動是否圍繞清算為目的,法律并沒有明確。不過基于清算期間,公司事務由清算組行使,故而可以參考清算組的職權予以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修訂)》 第二百三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分配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由此可見,上述權限限定了清算活動的邊界,排除了一般性經營活動。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清算組主要職責是妥善的處理債權人的債權,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債權人可以向清算組主張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20修正)》第十一條 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當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并根據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范圍在全國或者公司注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 清算組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這就意味著清算組即便在處理清算的過程中,涉及債權人利益的事項,必須審慎處理,不得隨意轉讓公司財產違反清算目的。
但是對于清算組已轉讓的債權效力問題,實踐中出現了矛盾。
肯定觀點:清算組違反規定轉讓債權,合同無效。
高某某訴上海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某置業有限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案,入庫編號:2023-07-2-079-002,(2019)滬01民終9972號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及時成立清算組,終止清算目的之外的行為。因此,其經營資格、經營行為應受到一定的限制,其法人行為只能圍繞清算目的展開。人民法院對于營利法人吊銷后的行為是否圍繞清算目的進行必要性審查,需要結合營利法人行為的具體內容、具體對象、具體目的而展開。無償的債權轉讓行為不屬于清算目的范疇內的行為,在公司尚未清算前屬于損害公司責任財產的行為,不屬于公司被吊銷后的清算行為或與清算目的有關的經營行為,故該債權轉讓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否定觀點:該規定是管理性規定,不應成為合同無效的依據。
雖然我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活動,然該規定只是約束了清算程序中公司的經營活動,屬于管理性強制性規定,而非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它不應成為合同關系不成立或無效的依據。上訴人安某公司對元某來的法定代表人職權在公司被依法解散前未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上訴稱元某來在公司依法解散前與他人簽訂合同系越權行為,對其公司不具有約束力與法不符,不應采納。
故而建議債權人結合地方裁判規則予以確定,倘若出現后者的情形,債權人可以據此追究清算組的侵權責任。
聲明:本公眾號所刊登的文章僅代表本人發表文章時的觀點,不視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鑒于勞動爭議、各類糾紛案件性質特殊,每個地方有各自規則,建議具體問題咨詢律師,謹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關問題進一步交流或探討,歡迎與我們聯系。
零言法語
![]()
作者:王之焰,律師
上海國獅律師事務所
法律、工商管理雙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就職,從事審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實踐經驗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話題下優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實務操作經驗,在上海市律協發表過多篇專業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聞、北京商報等權威媒體采訪。處理勞動爭議、執行案件以及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執行案件1000+件.
團隊專業致力于爭議解決、勞動爭議,常年法律顧問、公司架構規劃、公司治理、公司合規、刑事風控以及執行清收。
電子郵箱:starylight_cn@163.com
個人微信號:starylawyer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