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
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Ⅱ級(橙色)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御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2月14日起,地面轉南風影響,整體濕度升高,我市范圍大氣擴散條件轉差,期間受南北風交替影響,污染物持續累積,可能出現中度及以上污染過程。為有效應對此輪污染過程,最大限度減輕影響,經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研究決定,自2025年12月14日12時啟動Ⅱ級(橙色)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按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編制技術指南》(環辦大氣函〔2025〕314號)《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邢政辦字〔2024〕11號)的有關要求,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各縣(市、區)政府,市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落實好各項應急減排措施,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建議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提倡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1.全市工業企業按照《邢臺市2025年四季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固定源清單》Ⅱ級(橙色)應急響應減排措施要求,嚴格落實到位。
2.對50個重點行業新驗收未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涉氣企業按所屬行業績效最低等級進行管理;對50個重點行業之外新驗收未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涉氣企業按《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邢政辦字〔2024〕11號)中規定的一般工業企業進行管理。
3.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包含涂裝工序但未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汽車、摩托維修服務業,停止調漆、噴涂、烘干、打磨工序。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
加強礦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納入施工揚塵源應急豁免清單內的工程)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道路設施防腐、道路瀝青鋪裝等施工作業;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利用“基坑氣膜”等密閉施工方式,且使用純電動或氫燃料電池運輸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無可用型號的可使用最嚴排放標準燃油機械)的施工工地,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三)移動源管控措施
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市建成區(邢州大道、祥和大街、東華路、濱江路4條道路及合圍區域)、縣(市、區)城區內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辦理通行證的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企業,依據企業績效級別允許運輸的,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中,日常進出超過10輛的用車單位應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四)道路保潔措施
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濕掃和灑水頻次(冰凍期除外),科學調度,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五)禁燃措施
全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2月13日
邯鄲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御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自12月14日起,邯鄲市大氣擴散條件轉差,污染物持續累積疊加傳輸影響,可能出現中度及以上污染過程。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2025年12月14日12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預計12月20日左右解除。
1、引導公眾加強防護
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防護措施。教育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2、倡導公眾減少污染排放
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駕駛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機動車。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產生異味及油煙等產品的使用。倡導企事業單位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可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3、強制性污染減排
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工業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按照第三季度修訂調整后的《邯鄲市2025—2026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嚴格依法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涉及生態環境部“一基雙減”相關政策要求的涉氣企業,在滿足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的基礎上執行“一基雙減”措施。
移動源管控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建成區、縣(市、區)城區內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純電動和氫燃料電池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含燃氣)重型載貨車輛(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含燃氣)重型載貨車輛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中,日常進出超過10輛的用車單位應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面源管控措施。加強礦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濕掃和灑水頻次(冰凍期除外),但應避開早、中、晚交通高峰期。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全面開展督導檢查,促進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滄州
滄州市定于2025年12月14日12時
啟動II級應急響應
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河北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等相關單位聯合會商結果,預計12月14日開始,我省地面轉南風影響,整體濕度升高,大氣擴散條件轉差,我市將出現中度及以上污染過程,20-21日污染自北向南逐步改善。按照省生態辦工作部署,為減輕重污染天氣過程,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于12月14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按照滄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管控要求嚴格落實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
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建成區、縣(市)城區內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其他區域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中心城區核心區重點施工工地、企業、物流園區、鐵路貨場等單位全部使用國四排放標準及新能源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其他區域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三、面源管控措施
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禁止線性工程鋪裝路面作業;在常規作業基礎上,適當增加城區主次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機掃、濕掃和保潔作業頻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四、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加強督導檢查,嚴格執法監管,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協助做好生產工序不可中斷的重點企業在應急減排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工業企業不發生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期間,要嚴格按照應急減排清單,分類施策、分類管控,績效分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可自主采取應急減排措施;納入生態環境部民生豁免的企業和項目,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少檢查、少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唐山
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御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2月14日起,我市地面轉南風影響,整體濕度升高,大氣擴散條件轉差期間受南北風交替影響,污染推移匯聚,將出現中度及以上污染過程。經研究決定,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自2025年12月14日12時起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盡量減少對含揮發性有機物、產生異味及油煙等產品的使用。
3.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生產調控措施
(一)工業源
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2025年10月修訂版)》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要求落實到位(暫停績效級別的按低級別執行;今年新調整暫未在應急減排清單中修改減排措施的企業按照調整后的級別執行;未參與現級別評級的新投產裝備,按照原級別執行)。涉及生態環境部“一基雙減”相關政策要求的涉氣企業,在滿足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的基礎上執行“一基雙減”措施。
(二)移動源
1.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市中心城區二環路(不含)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內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2.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3.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三)面源
1.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
2.除應急搶險外和納入揚塵源豁免清單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
3.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
4.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四、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2025年10月修訂版)》要求執行,充分應用企業在線、DCS、視頻監控、門禁系統和無人機等手段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二)鼓勵績效分級為A級和引領性企業自主采取應急減排措施,堅決防止“一刀切”。同時,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要對照A級和引領性企業績效分級標準要求組織人員進行檢查,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清潔運輸比例等達到標準要求。
(三)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各級各部門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行為依法依規查處到位。
(四)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
2025年12月13日
來源:長城新媒體微信綜合邢臺生態環境發布、邯鄲新聞網、滄州生態環境發布、唐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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