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2月,歲末年初的關鍵節點,不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將迎來養老金待遇的重要變化。隨著養老金并軌收尾工作的推進及年度計發基數的全面落地,兩類核心調整將陸續兌現,直接關系到退休人員的“錢袋子”,其中“中人”群體和2025年新退休人員成為重點受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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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一:并軌收尾,“中人”養老金迎來最終重算補發
2014年10月至2024年10月,為期十年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并軌改革正式收官。這場改革的核心是打破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雙軌制”,將前者從傳統的“視同繳費”模式,全面過渡到“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統一模式,實現養老制度的公平統一。
改革期間,退休人員被劃分為“老人”“中人”“新人”三類: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沿用原有待遇標準;改革后新參保退休的“新人”直接按新辦法核算待遇;而改革前參保、改革期間退休的“中人”,則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底限高”的過渡政策。隨著2024年10月并軌改革完成,加之2025年相關核算數據陸續下發,2025年12月,這部分“中人”將迎來養老金的最終重算與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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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河北新聞網報道,秦皇島市北戴河區已明確,12月起將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正式按新辦法核發待遇,同步完成養老金的重算補發工作。這意味著“中人”群體的待遇將徹底按統一制度核算,此前因過渡政策產生的待遇差額將一次性補齊,保障其合法權益。
調整二:計發基數更新,2025年新退休人員全員重算
除“中人”外,所有2025年辦理退休并領取待遇的人員,也將在12月迎來養老金重算補發。核心原因在于,全國31個省市已陸續公布2025年養老金計發基數,而部分上半年退休人員的初始待遇,是按2024年計發基數臨時核算的,需根據新基數進行差額補算。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重算并非僅限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而是覆蓋企業退休人員、靈活就業退休人員等所有2025年新退休群體。退休人員可通過查看自身的《退休待遇核定表》確認核算情況——表格左側通常會標注計發基數標準,對照退休所在地2025年公布的官方計發基數,即可判斷是否需要重算。
養老金重算的核心是補齊計發基數差額,具體補發金額與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密切相關。從實際情況來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尤其是視同繳費年限)上往往更具優勢:由于并軌改革始于2014年10月,在此之前的正式工齡均計入視同繳費年限,而靈活就業人員大多無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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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筆明白賬:視同繳費年限助力待遇提升
養老金核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過渡性養老金(部分地區并入個人賬戶養老金核算)的計算與視同繳費年限直接相關,核心公式可簡化為: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基數×視同繳費年限×視同基數×視同系數。
舉個例子:某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60歲退休,累計工齡40年,2025年辦理退休。2014年10月并軌前的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可得:視同繳費年限=40年-(2025-2014)年=29年。若其退休所在地2025年計發基數較臨時核算時上漲200元,視同基數為1.0,視同系數為1.2%,僅過渡性養老金一項,每月即可補發:200元×29年×1.0×1.2%=6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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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及時核對信息,確保待遇足額到賬
兩類調整落地后,建議相關退休人員及時關注養老金發放賬戶的變動,同時核對《退休待遇核定表》中的計發基數、繳費年限等關鍵信息。若對重算金額有疑問,可攜帶身份證、退休證等材料,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核實。
此次兩大調整,既是養老金并軌改革的圓滿收尾,也是年度待遇核算的常規優化,核心目標是保障退休人員待遇公平、足額發放。對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而言,無論是“中人”的待遇兌現,還是新退休人員的基數補算,都將進一步提升養老保障的獲得感與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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