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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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買分賣分”行為嚴重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性和記分制度的教育引導功能,容易縱容交通違法,危害道路安全。近日,青浦警方成功偵破一起跨省組織“賣分”案件,一舉打掉以朱某為首的違法團伙。
11月14日10時許,青浦公安分局白鶴派出所窗口民警在辦理交通違法業務時發現,男子白某在處理一起交通違法行為時神色略顯緊張。通過核查發現,白某并非該違法行為實際當事人,存在代扣分嫌疑。在民警多次強調“誰違法誰處理”,并進一步詢問其交通違法行為具體的時間和地點時,白某卻支支吾吾、無法說清,最終露出破綻。
事實上,窗口民警此前早已察覺異常。近日,有多名無本市生活經歷的外省市駕駛人持他人車輛行駛證,前來處理外省市的電子警察違法記錄。
經深入調查發現,這些人員均由同一輛小轎車接送,存在有組織“買分賣分”的嫌疑。警方隨即展開抓捕,一舉抓獲組織者朱某及賣分人員白某、侯某、郁某三人。
經查,朱某在外地通過張貼小廣告等方式招攬買賣分人員,隨后駕駛車輛集中接送賣分人員來滬處理交通違法。其先是向需要處理交通違法的“客戶”收取以每分60元的費用,再以每分25元作為報酬支付給賣分人員,從中賺取差價牟利。同時,朱某為招攬賣分人員,在談價時故意使用“150元一份”的模糊表述,使賣分人員誤以為處理一起扣6分的違法行為可獲利900元,待扣分完畢后再推諉扯皮,僅按“每分25元”的標準支付150元作為報酬。
目前,朱某因擾亂單位秩序已被青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并因介紹他人替代記分,被處以罰款10000元;白某、侯某、郁某三人因替代他人記分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此外,本案中替代記分的交通違法行為均已作回退處理。
警方提示:“代扣分”或找人冒充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處罰,均屬違法行為,不僅擾亂公安交管部門正常執法秩序,更讓實際違法駕駛人逃避法律責任,埋下交通安全隱患。青浦警方鄭重提醒,任何形式的“代扣分”行為,一經查實,警方將依法對“買分”“賣分”及組織者三方嚴厲懲處。請廣大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如有違法,必須由本人依法接受處理,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原標題:《小轎車組團來滬“買分賣分”? 青浦警方依法查處4名違法人員》
欄目編輯:顧瑩穎 題圖來源:青浦警方 圖片來源:青浦警方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陳佳琳 通訊員 高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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