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礙于情面借錢給朋友,約定好的還款日期到了,對方卻一拖再拖。沒提利息的話,我還能要逾期利息嗎?”“借條上寫了利息,但沒說逾期怎么辦,逾期后能按借期利率要補償嗎?”
生活中,民間借貸的糾紛大多繞不開“逾期還款”和“利息主張”兩大問題。很多人以為沒約定利息就只能認栽,殊不知法律早已為逾期還款的出借人提供了保障。今天廣森小編就來一次性說清:借錢到期不還,到底能不能主張逾期利息?不同情況該怎么算?
核心結論先明確:逾期利息可主張,分情況定標準
答案很肯定: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出借人有權主張逾期利息。這不是“額外要價”,而是法律賦予出借人的合法權利,本質是借款人逾期還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具體怎么算,關鍵看借貸雙方是否約定了利率(包括借期內利率和逾期利率),分三種情況對應處理。
情況一:約定了逾期利率——按約定算,但有上限
如果借條或借款合同里明確約定了逾期利率,比如“到期未還,按年利率15%支付逾期利息”,那么就按雙方約定的標準主張。
但要注意一個“紅線”:約定的逾期利率不能超過借款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超過部分,就算約定了,法院也不會支持。
情況二:只約定借期內利率,沒約定逾期利率——按借期利率算
有些借貸只約定了借期內要付利息,卻沒說逾期后怎么算。這種情況下,出借人可以主張逾期利息,且利率按借期內的利率標準執行。
比如:你們約定借期內年利率10%,借款到期后對方沒還,你就可以要求對方從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10%支付逾期利息。同樣要注意,最終的利率總額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LPR的四倍。
情況三:沒約定借期利率,也沒約定逾期利率——按LPR算
這是最常見的“熟人借貸”場景:只寫了借款金額和還款日期,沒提任何利息。很多人以為這種情況只能要回本金,其實不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這種情況下,出借人可以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LPR計算利息。這部分利息是對出借人資金被占用的合理補償,法院通常會支持。
這些關鍵細節,直接影響主張能否成功
1.逾期利息從哪天開始算?
一般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次日開始算;如果沒約定還款期限,出借人可以先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還款,逾期利息從“合理期限屆滿次日”開始算;如果直接起訴,也可以從“起訴之日”開始算。
2.利息和違約金能同時要嗎?
如果合同里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服務費等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只主張一種,也可以一并主張,但所有費用加起來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LPR的四倍,超出部分無效。
3.主張利息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核心證據要齊全:①證明借貸關系的證據(借條、借款合同、微信/短信聊天記錄);②證明本金交付的證據(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轉賬憑證);③證明逾期事實的證據(催款記錄、還款承諾記錄等);④計算利息的依據(LPR查詢記錄,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官網下載)。
實用建議:借錢時多留一步,維權時少走彎路
1.簽訂書面借款合同:無論關系多好,都要寫清借款金額、還款日期、借期利率、逾期利率等核心條款,避免口頭約定無憑無據。
2.保留完整交易記錄:轉賬時備注“借款”,聊天記錄、催款記錄不要隨意刪除,這些都是后續維權的關鍵。
3.及時主張權利:借款到期后不要拖延,及時催款并留存記錄;協商不成的,建議在訴訟時效內起訴,避免超過時效喪失勝訴權。
廣森小編提醒: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但高利放貸不受支持。主張逾期利息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合法途徑維權,切勿采取過激手段。
你有沒有遇到過借錢逾期的情況?關于逾期利息還有什么疑問?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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