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鹽(都)征告字﹝2025﹞第28號
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5年12月5日印發,批準征收鹽城市鹽都區鹽龍街道辦事處益民社區居委會境內0.1173公頃集體土地(蘇政地〔2025〕443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現將征收土地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鹽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央商務區項目要素配套(振興橋、益民橋)項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圍)
征收土地位于鹽城市鹽都區鹽龍街道辦事處益民社區居委會境內,用途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運輸用地。益民橋項目四至范圍:北址:規劃鹿鳴路道路南紅線;東址:道路中心線向東6.3米;南址:北址向南22米;西址:道路中心線向西6.3米。振興橋項目四至范圍:北址:現狀人民路中心線向北8.3米;東址:規劃振興路西紅線;南址:現狀人民路中心線向南8.3米;西址:東址向西40.5米。
三、被征地村(組)及面積
![]()
四、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根據《省政府關于重新公布江蘇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的通知》(蘇政規〔2023〕12號)、《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實施全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都政發〔2024〕11號),相關征地補償標準如下:
1、征地區片I綜合地價標準:農用地土地補償費23500元/畝、農用地安置補助費23500元/人;建設用地50000元/畝;未利用地35000元/畝;
2、社會保障費用:140516元/人;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鹽政發﹝2021﹞12號執行;
4、涉及房屋征收的,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
五、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社會保障安置。
六、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特此公告。
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來源:鹽都區人民政府網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