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于公布浙江省中醫優勢專科建設項目的通知》,遴選確定了150個省級中醫優勢專科建設項目、86個省級中醫優勢專科培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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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確,省級中醫優勢專科建設應當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提高中醫臨床療效為核心,在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重大疑難疾病診療、中醫藥學術傳承和科研創新等方面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以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質量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省級中醫優勢專科建設項目(含培育項目)所在醫院承擔專科建設的主體責任,具體負責項目的實施和推進。
- 要將專科建設納入醫院發展規劃,擬定具體專科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
- 建立健全專科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將專科建設成效納入所在科室績效考核;
- 嚴格按照項目建設方案合法、合規使用建設資金,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 在硬件建設、人員配置、人才培養、科技創新、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為專科建設提供保障,在新技術引進、使用和推廣方面對專科予以傾斜;
- 接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和評估等工作。
專科建設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不再保留建設或培育資格并由省中醫藥管理局進行通報予以淘汰。
- 建設進度緩慢,嚴重落后于建設方案進度,經警示整改,仍推進不力,無法完成建設目標的;
- 發生嚴重違法違規和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
- 中期評估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和期滿評估不合格的。
省級中醫優勢專科建設周期為4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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