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采用“背對背+面對面”的雙向調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施工質量爭議引發的勞務合同糾紛,讓原本針鋒相對的雙方握手言和,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據悉,原告孫某為被告張某承包的工程提供消防電氣布線服務,工程完工后,張某以施工存在質量問題、需另行雇人修復為由,拒絕支付全額勞務費,孫某多次催要無果后訴至法院。庭審中雙方矛盾尖銳、互不相讓,首次開庭未能達成調解協議。
承辦法官秉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理念,未簡單一判了之,而是先采取“背對背”調解,分別與雙方深入溝通。向孫某釋明質量瑕疵需承擔的責任,分析訴訟風險;向張某明確拒付全部勞務費的不當之處,引導其正視支付義務。待雙方情緒平復、態度緩和后,法官再組織“面對面”協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張某當庭一次性支付孫某勞務費15000元,雙方就本案再無爭議。
此次糾紛的高效化解,既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又化解了當事人心結,彰顯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昌邑法院將持續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以有溫度的司法服務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美佳
責編 周凇宇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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