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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發布
人才落戶補貼發放相關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根據《關于高質量推進新時代首府人才工作的意見》相關精神,為吸引高校畢業生來呼、留呼,呼和浩特市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在呼和浩特市落戶一年后,一次性給予1000元落戶補貼。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將人才落戶補貼發放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發放對象
人才落戶補貼發放范圍:2024年12月26日后將戶籍遷入呼和浩特市且落戶滿一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發放原則
落戶補貼發放堅持公開透明、實事求是、嚴格管理的原則。為避免出現套領、騙領、冒領落戶補貼等問題,人才落戶補貼發放遵循以下規則:
(一)人才落戶補貼每人只限領取一次。
(二)符合落戶補貼發放條件的人才,在呼和浩特市落戶滿一年后,即可申報補貼。
(三)戶口遷出呼和浩特市又重新遷入的人才申領落戶補貼,遷入時間按新遷入時間重新計算,連續滿一年后申報補貼。
(四)符合申領落戶補貼條件的人才,在辦理完落戶滿18個月未申領落戶補貼的,視為自愿放棄落戶補貼。
三、發放流程
(一)申報。人才落戶后即可填報申領信息,具體流程為:登錄微信→點擊通訊錄→點擊添加服務號→搜索內蒙古戶政→點擊微戶政實名注冊→打開定位→點擊人才落戶補貼申請(呼和浩特),申報填寫個人基本信息(戶籍信息、手機號碼、開戶行名稱、銀行賬號)及上傳學歷信息(畢業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信息申報完成。
(二)發放。自2026年1月公安機關將定日期對申領人才落戶補貼發放人員名單進行匯總并公示。七天無異議后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按流程將落戶補貼發放至人才對應銀行賬號,補貼發放具體時間按短信提醒為準。
四、監督管理
申領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將不再享受呼和浩特市各類人才政策并追繳補貼資金。對套領、騙領、冒領落戶補貼等行為,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業務咨詢電話:0471-6699697;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30-17:00。
本公告自2025年12月26日起實施。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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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 呼和浩特市總工會新媒體
審核:云智鵬
來源:平安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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