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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洲汽車行業的壓力下,當地時間12月16日,歐盟委員會正式宣布,撤回原計劃2035年起全面禁售燃油新車的政策,取而代之的是一項更具靈活性的減排方案。根據新提案,車企需在2035年前將新車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較2021年基準值削減90%。
這一重大政策轉向,成為平衡環保與產業利益的核心支點,也被外界視為歐盟近年來在綠色政策方面最大幅度的退縮,標志著長期引領全球氣候治理的歐盟,在產業保護與環保目標間做出重大妥協。
妥協背后的產業焦慮
此次政策調整是歐盟燃油車禁令的又一次重大變更。回溯2021年,歐盟委員會首次提出2035年全面禁售燃油新車的激進目標,引發汽車產業震動。2023年2月,歐洲議會以340票贊成、279票反對、21票棄權的結果通過零排放協議,明確2035年新售汽車需實現零排放;同年3月,在德國、意大利等國施壓下,歐盟做出首次妥協,通過修訂案為使用合成燃料的內燃機汽車開辟豁免通道。
而今,歐盟委員會公布最新方案,與此前僅豁免合成燃料車的規則不同,此次調整直接將核心要求從“100%零排放”放寬為“新車較2021年減排90%”。剩余10%排放可通過使用歐盟生產的低碳鋼、合成燃料或非食品生物燃料等來抵消。這一變化意味著,插電式混動車、增程式混動車、油電混動車、傳統燃油車等車型,均可通過多種手段減排,從而獲準留在2035年后的市場中。這一政策寬松幅度超出市場預期,相當于徹底放棄了對燃油發動機技術的禁令。
電動汽車普及速度遠未達預期,是歐盟此次政策調整的重要現實基礎。包括大眾集團、Stellantis等在內的歐洲車企,以及歐洲汽車制造商協會(ACEA)一再游說政府,稱電動汽車需求疲軟,敦促放寬目標,并降低對未達標企業的罰款。
另外,歐洲車企在與特斯拉及中國車企的競爭中陷入被動,即便歐盟對中國產純電動車加征關稅,也難以緩解本土車企的競爭壓力,為避免本土汽車產業份額被進一步蠶食,政策調整成為必然選擇。
德國正是此次政策調整的關鍵推手,德國總理默茨多次公開批評原政策“頑固且錯誤”,強調需通過“技術中立”路線保護本土工業競爭力,其執政聯盟更明確要求為高效燃油發動機和插混車型爭取豁免。在德國聯合意大利、波蘭、捷克、匈牙利、保加利亞、斯洛伐克等國的持續施壓下,歐盟最終放棄“一刀切”的禁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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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電動車迎紅利
最新方案是在德國等國的要求基礎上敲定的。不過,歐盟成員國內部也存在強烈反對意見,認為此舉可能導致電動化投資放緩。畢竟,法國希望借助純電轉型實現汽車產業的“彎道超車”,西班牙則正積極打造歐洲電動汽車制造和供應鏈樞紐,禁令放寬會打亂其產業布局。另外,瑞典、丹麥、荷蘭等北歐國家,歷來將氣候目標視為核心政策導向,堅決反對政策松動。
最終決定生效仍需得到歐盟成員國及歐洲議會的批準,上述立場分化意味著,今后的協調過程預計將一波三折,期間各方利益博弈仍將持續,即使落地也可能面臨成員國的執行分歧。
電動汽車行業及環保組織同樣警告稱,放寬排放目標可能會損害投資,包括對關鍵充電基礎設施的投資,并使歐洲在轉向更清潔駕駛方面進一步落后于中國。
清潔交通倡導組織——T&E執行董事威廉·托茨表示,歐盟是在拖延時間,而中國正在迎頭趕上。“堅持內燃機不會讓歐洲汽車制造商再次變得偉大。”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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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撤回2035年燃油車禁令外,歐盟同步推出多項配套激勵措施,其中針對小型電動車的專項支持成為政策亮點。
根據提案,歐盟將新增M1E級別小型電動車獨立監管類別,明確界定標準為車身長度不超過4.2米,雷諾5、大眾ID. Polo等車型均符合這一規格。歐盟計劃為M1E級別車型設置更寬松的技術要求,以及“超級積分”獎勵機制。若該類車型在歐盟境內完成整車及電池組裝環節,車企每售出一輛即可獲得1.3倍基礎碳排放積分,這些積分可直接用于抵扣企業旗下高排放車型的減排核算額度,有效降低車企整體的減排達標壓力。
文:張冬梅 編輯:薛亞培 版式:劉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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