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新農人”林華杰2013年大專畢業后返鄉,與父親一起經營100畝蝦塘農場。父子倆修筑了大堤等基礎設施,積極引進優良魚蝦品種,以及各種養殖技術和環保、數智設備,稱“累計投入數百萬元。”
2024年,廣東茂名市濱海新區根據當地出臺的養殖水域規劃,對博賀內灣紅樹林保護區紅線范圍內的養殖塘予以清退處理,將該農場劃為“禁養區”,兩次向林家發出清退通知。協商無果后,博賀鎮于2025年8月強制拆除了林家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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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華杰一家經營的蝦塘農場
林華杰告訴記者,農場承包合同簽訂于2005年,2035年才到期,且根據規劃,農場應屬于“限養區”。今年9月底,林家起訴博賀鎮政府,請求撤銷清退通知。鎮長廖某培在答辯狀中稱,工作組多次組織林海及合股人協調補償方案,但林家均未到場,致使協商無法開展。
12月16日,濱海新區農業農村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紅星新聞,稱屬地政府每一屆政策不一樣,林家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還待定。17日,該局另一位工作人員補充稱:“農場使用了海域,還有圍填海行為,但他沒有辦理海域使用資質,因此不符合要求。”
“明星農場”被拆
林海、林華杰父子是茂名市電白區當地人。2005年,父親林海與博賀鎮政府、鹽井頭村委會簽訂合同,承包電白區博賀鎮增寮村海堤東的100畝海域灘涂,開發蝦塘。承包期限30年,實交承包金28年,2035年年底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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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林華杰告訴紅星新聞,為經營好農場,父子兩人付出了許多心血:2008年建立機械化電力增氧系統,2009年農產品通過訂單直接配送給餐飲水產商等合作客戶,2010年使用烘焙牡蠣粉、茶麩等自然農法技術翻耕改良土塘,2011年建立底部增氧、葉輪、水車、涌浪等增氧設備實現立體增氧,2012年制定標準化、流程化的魚蝦蟹生態混養技術模式。
2013年,林華杰大專畢業后,返鄉加入父親的事業,創立“藍海灣家庭農場”,2015年做了工商登記注冊。此外,農場還有楊某、鐘某兩名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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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華杰和家人一起經營農場
林華杰告訴紅星新聞,他努力提高農場的科技含量,多次與海大集團、正大集團、珠江水產研究所、南海水產研究所、廣州中醫藥大學等企業和單位展開養殖技術、模式推廣、塘頭實驗等交流合作。
2020年,農場成為農業農村部家庭農場“一碼通”賦碼基地,建立符合國標的尾水處理系統;2022年,農場出品的品牌活凍白蝦、零添加蝦干、青蟹等優質農產品,加入省追溯平臺開具的承諾達標合格證和產地溯源系統,實現一品一碼,一碼溯源。
林華杰作為“90后新農人”,熱忱地提高自己。2018年,他獲得電白區農業局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因在“蝦蟹、農業機械化、魚類、柑橘芒果、葉菜食用菌”等方面擁有專長,獲得“廣東農技輕騎兵”稱號;2021年他參加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班,被評為首批廣東省“鄉村工匠”;2022年,他被評為首批廣東省鄉土專家,并被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生產應用(對蝦水產養殖技術)專業工程師”中級職稱。
2023年,藍海灣家庭農場入選茂名市10家市級家庭農場,被評為“市級示范家庭農場”,2024年又入圍“廣東省標桿家庭農場培育名單”。
正當林華杰干勁十足時,2024年9月30日,博賀鎮政府向林海下發《關于限期清理博賀內灣紅樹林保護區紅線范圍內養殖塘的通知》,稱為落實《廣東茂名濱海新區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22-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全面清退禁養區內水產養殖,對博賀內灣紅樹林保護區紅線范圍內的養殖塘予以依法清退處理,要求“藍海灣家庭農場”7日內自行清退,否則將強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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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賀鎮發出的清退通知
林家父子拒絕接受。今年7月底,博賀鎮政府再次下發清理通知。林華杰向紅星新聞提供多段視頻,稱今年8月27日,正值養殖高峰期,鎮政府帶領幾十人到農場,強制捕蝦,隨后斷水斷電,并出動大型挖掘機,拆毀了農場的各類設施和房屋。
起訴鎮政府
林華杰告訴紅星新聞,他們創業之初十分艱辛,貸款解決資金困難,不斷克服技術難題,還要應對沿海頻發的臺風災害。經過十多年努力,他們實現了養殖數字化、智能化管理,提高了生產效率,實現畝產從500斤提高到1500斤以上。
林華杰稱,作為省級標桿示范家庭農場負責人,他每年帶頭為周邊農戶組織技能培訓和學習交流,形成“農技特派員+家庭農場+農戶”發展模式,為遇到養殖困難的農戶提供創業就業支持,累計帶動390多戶農戶投身水產養殖產業。
林華杰告訴紅星新聞,20年來,他們按照承包合同履行了承包金繳納義務,并累計投入800余萬元,用于蝦塘基建、技術引進、尾水處理系統建設等。“光是基建投入就很高,比如大堤、土工膜、數智設備等。”
今年9月底,林華杰父子向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清退通知。
10月16日,博賀鎮鎮長廖某培提交了答辯狀,稱根據《規劃》及官方附圖、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圖等法定文件,明確界定“藍海灣家庭農場”位于紅樹林保護區紅線范圍內“禁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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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農場所在村
廖某培還指出,為妥善補償,工作組多次組織林海及合股人楊某、鐘某協調,但林海均未到場,致使協商無法開展,“存在濫用訴權、惡意阻礙補償程序之嫌”。
廖某培還表示,出于對林家潛在權益的考量,博賀鎮與其他兩名股東協調,從他們應得補償中預留了10畝款項作為爭議款項,待問題解決后分配,且補償標準按濱海新區管委會通知執行,將大堤等基建納入補償核算。“原告承包合同簽于2005年,早于當前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紅樹林濕地是珍貴的自然資源,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態功能。當私人經營權與后法確立的生態環境保護公共利益發生沖突時,私人權益應依法讓位于公共利益。”
目前,該案尚未開庭審理。
林華杰告訴紅星新聞,按照《規劃》,他認為自家農場不屬于“禁養區”,而是“限養區”。記者看到,上述《規劃》稱,養殖水域灘涂分為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養殖區三類。《規劃》還規定,充分考慮傳統養殖區和現狀基礎,以促產業、促融合、促振興為原則,能兼容養殖的海洋功能區劃和規劃遠期開發區域,與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海事局等部門多次溝通協調后劃定限養區。在茂名市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范圍內現狀有養殖的范圍規劃為限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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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對限養區的規定
“我們這個存在了20年的農場,當然屬于限養區。”林華杰說。但廖某培在答辯狀中稱,原告自稱屬于“限養區”或部分不在紅線內的說法,與客觀事實與規劃不符。
12月16日,記者聯系博賀鎮政府,接線人員稱,鎮長忙于下鄉、開會等,暫無暇回應。
當地農業農村局:承包合同有沒有效,待定
面對“紅樹林保護區紅線”,林華杰還提出一個方案,可采用“生態耦合模式”。
2024年8月,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紅樹林種植-水產養殖生態耦合技術規程(試行)》,指出“紅樹林種植-水產養殖生態耦合模式”是將紅樹林種植與漁業養殖相結合,在一定養殖空間和區域內,通過相應技術和管理措施,使不同生物在同一環境中共同生長,實現保持生態平衡、提高效益的一種創新發展模式。
2025年6月,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和中國自然資源部通過公眾號發文,將湛江市“紅樹林種植-水產養殖生態耦合保護修復案例”列為2025年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典型案例。文章指出,湛江甄選適配紅樹和養殖品種,構建多層次生態養殖系統。“按照適地適樹、提升景觀的原則,在不同地形高程種植適宜不同潮位生長的本土紅樹植物,在保留區域現有的以縊蟶、魚蝦混養粗放模式基礎上,增加牡蠣、魚類、蟹、泥丁等養殖品種,形成多品類耦合的生態養殖模式,降低人工成本,提高養殖收入,增加系統生物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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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賬號發文介紹湛江“紅樹林種植-水產養殖生態耦合模式”
同時,湛江將紅樹林水域交由原養殖戶繼續開展養殖活動,并進行技術培訓和聘用,負責后期管護和各類設施運行,形成由養殖戶-技術單位-主管部門組成的社區共管模式。“既不剝奪養殖戶原來的生計,還為其增加額外收入,有力破解沿海群眾生計和紅樹林保護之間的矛盾,促進紅樹林可持續保護和利用。”
12月16日,茂名濱海新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回應紅星新聞,早在1999年,電白縣就已把涉事區域劃為紅樹林保護區。那么為什么2005年林海還能承包海域?工作人員稱屬地政府和村委會每一屆政策不太一樣。
對于湛江“紅樹林種植-水產養殖生態耦合模式”,工作人員表示,該模式還有待研究論證,“每個地區不一樣,這個是湛江的模式,我們茂名還沒開始采用。這個也不是我們某個部門或縣級單位可以決定的。”
對《規劃》為何規定“現狀有養殖的范圍規劃為限養區”,工作人員未能回答,但稱,該農場所在區域為海域,“國家從2001年就頒布了《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屬于國家所有。他那個2005年的承包合同有沒有效,還是待定的。”
17日,濱海新區農業農村局另一位工作人員補充說,國家海洋局基于《海域使用管理法》對海洋空間規劃了“三區三線”,其中包含圍填海控制線、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海洋生態紅線。“農場使用了海域,還有圍填海行為,但他沒有辦理海域使用資質,因此不符合要求。”
紅星新聞實習記者 陳龍 記者 劉木木
編輯 許媛 審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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